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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中紀委此次放出的“會員卡反腐”信號,很多人表示期待:與以往相比,這次是否會有實質效果?
林?說,會員卡腐敗的形式非常隱蔽,像贈送一個小禮品一樣,讓人很少產生受賄的心理。要在制度上作出規定,把這種贈送和接受會員卡行為定義為變相的行賄和受賄。
庄德水建議,要在官員日常行為中建立一個防止利益沖突機制,因為很多官員會和特定的商人產生利害關系,會員卡只是一個行賄的工具,背后更多的是利益關系和錢權交易的行為。“清退會員卡就是遏制權力與利益之間產生不正當的關聯性,從法律的角度來規范官員的日常行為,使官員在運行公共權力的時候能保持廉潔性。”
楊小軍建議,可建立會員卡實名制,所有發會員卡的單位實行兩個實名制:卡發到哪些單位和個人需要實名制、消費個體需要實名制。這需要配套相應的法律法規監督執行。黨政機關官員持會員卡消費時必須實名制,並向黨組織匯報登記。隻有靠國家法律和政策及黨內紀律共同形成監管的合力,才能有效遏制會員卡腐敗。
“在中國上行下效特征非常明顯的官場環境下,上層領導人的示范作用是非常強的。否則,清退會員卡也好,其他的形式也好,都可能會不了了之。反腐倡廉建設不僅僅是個制度問題,更重要的是,解決利益問題和政治決心問題,這可能更加考驗領導人的智慧。”庄德水說。(實習生 丁斌斌 記者 文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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