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問
中央地方分配關系 如何調整
樓繼偉:“營改增”是項很重要的改革,直觀的表現是一部分過去由地稅局征收的營業稅改為由國稅局征收,在試點期間,為地方稅收收入不受影響,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收入並未按照75%和25%的比例由中央和地方分享,而是全部返還給地方,但這僅是權宜之計。這一做法“不可能持久”,是試點時期的過渡性安排,以盡量避免政府對市場造成不必要的干擾。
試點總會結束,現在“1+6”行業將很快覆蓋到全部地區,后面隨著不動產業、金融業以及其他行業試點,財政體制就面臨“怎麼辦”的問題。
同時,現在地方稅收入拿掉營業稅后,佔全國財政收入的比重將大幅下降,怎麼形成地方稅體系,財政體制問題將如何調整,都是需要認真思考的問題。目前財政部正在研究如何深化財稅體制改革,一是要積極穩妥推進“營改增”在全國范圍全部行業推開,這樣才能實現增值稅的好處﹔二是認真研究地方稅的體系的設置﹔三是減少專項轉移支付。
另一個問題就是支出的調整,實際上就是中央地方的支出責任如何調整,這就不僅是一個財政問題或稅收問題,而是一個各級政府間財政關系的問題是一個如何治理國家的問題。稅種、收入、支出責任的劃分,帶來的是各級政府之間財政收入的分配關系和支出管理關系的問題,這是一項大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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