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眼裡沒體育 校長應問責
面對各地出現的大學生勇救落水者溺水死亡的事件,體育院校領導們的心情是復雜的。
沈陽體育學院黨委書記於曉光說,每當這類事情發生,社會上都在宣揚可貴的舍己救人精神,可是大家也應探討另一個問題:為什麼我們的大學生和中小學生不會游泳?
2月25日,於曉光在“體質強,做棟梁——2013年全國高校體育工作座談會”上提出了這個問題。
這已是教育部兩個月來第三次召開學校體育工作座談會,教育界對學生體質下滑的憂思顯而易見。用北京市教委體衛藝處處長王東江的話形容,“舌尖上的中國”亟待轉變為“腳尖下的中國”!
教育部副部長郝平在會上說,到2020年,我國設定的目標是基本實現教育現代化,還有8年時間,體育不能“拖后腿”﹔到2020年,我國要進入人才強國和人力資源強國的行列,如何加強學校體育,使國人體質支撐起這兩個目標,是我們面臨的大而難的課題。
學校體育不能承受無限責任之重
此次座談會上,教育部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司司長王登峰表示,針對田徑、游泳、足球、排球、籃球、武術等6大項目,教育部計劃開展體育課程改革,使學生從小學到大學14年間所掌握的6大項的體育技能循序漸進。
於曉光認為,強化這些基礎項目是非常必要的。中國學校裡的現狀是,跳馬等體操項目幾乎沒有了,學生們練健美操、練體育舞蹈、練花樣跳繩,安全性有了,但是那些基礎項目可能就逐漸衰落了。
北京體育大學副校長謝敏豪認為,體操也應在體育課中佔有一席之地,是廣義的體操,而不僅是健美操。他說,基礎素質的鍛煉很重要,而一味強調興趣導向,解決不了基礎素質問題。
首都體育學院院長鐘秉樞指出,體育課越來越傾向於趣味性、娛樂性、安全性和健身性,運動量和運動強度無法得到保証,也難以培養學生的體育精神。比如,體操是運動之母,能夠鍛煉身體的綜合素質。
此前,中國體操隊總教練黃玉斌也曾呼吁全國中小學恢復體操課。
天津體育學院院長姚家新說,體育課程應該按照基礎素質的要求選擇運動項目,“一定要把體操加進去”。他說,現在學校不開展體操,主要是單杠、雙杠等項目有一定的風險性。
究其原因,於曉光說,學生一旦受傷,學校負不起“獨生子女的責任”。另一位代表說,如今出現問題,家長就找老師、鬧學校。
教育部體衛藝司最近擬定了一份《普通高等學校體育工作基本標准》,向與會代表征求意見。不少人在“建立健全校園體育活動意外傷害保險制度”這句話上重重劃了一筆。
南開大學體育部主任高誼建議,教育部及其他有關部門制定相關法規,作為高校體育工作中遇到具體問題的處理依據。
福州大學校長助理黃志剛說,國家應該有法律,確保校園體育活動意外傷害事件發生后,學校不受“無限責任”的困擾。“這是校園體育活動開展的前提條件。”
他說,缺乏法律保障,學校的現狀是承擔“無限責任”,不敢讓學生參加戶外活動。
一位校領導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他親自接待過“校鬧”。如今學生出了事情,有的家長會雇佣專門的“校鬧”來索賠。而上級部門為了維護穩定,讓學校“破財免災”。與其這樣,他寧可走正規的法律途徑。
華東師范大學副校長陸靖表示,為了避免惡性循環,該校對體育課老師加強了應急處理能力培訓,將急救能力納入了對體育教師的考核。
去年,一名大學生在廣州馬拉鬆比賽中猝死。大連理工大學體育部主任元文學介紹,該校在網絡上進行了調查,結論是不能因噎廢食,放棄長跑項目。同時,該校也加強了安全保衛工作,每節課都有校醫院的醫護人員在場監管和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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