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農民工成為歷史,關鍵在於下決心,要加快構建有利於人口城鎮化的財稅體制和多元化的投融資體制
問:人口城鎮化目前仍面臨許多制度障礙,比如戶籍制度。
答:把握好城鎮化轉型與改革的重要機遇期,關鍵正在於人口城鎮化的制度創新,要以最大的改革紅利釋放最大的城鎮化潛力。
應大膽突破政策與體制,盡快讓“農民工”成為歷史。從總體上看,這不是財力問題,關鍵在於下決心。不盡快解決農民工市民化問題,將來所付出的代價,恐怕遠大於所謂的財政成本。從多方面看,“十二五”初步解決有條件農民工市民化的時機成熟、條件具備,且有望近一兩年在發達地區率先取得突破。
這裡邊,關鍵是要放開城鄉二元的戶籍限制。可以分三步走:1—2年內實現中小城鎮戶籍制度全面放開,同時加大中小城鎮的財政、金融、用地等支持力度,公共資源配置要更多地向小城鎮傾斜,為小城鎮產業發展和外來人口就業定居創造條件﹔3—5年內實現大城市和特大城市戶籍制度基本放開,東部沿海城市可以率先推進﹔8年內把城市戶口、農村戶口、“暫住証”等統一為“居住証”,實現人口在全國范圍內的自由流動和統一管理。
問:土地政策也很重要,關系農民權益和地方政府的財權。
答:城鄉土地制度一體化是方向,方法是要統籌推進。一方面要盡快剝離土地的社會保障功能,尤其是在農村土地得不到物權保障、不能抵押貸款的情況下,不能硬性要求農民工以放棄土地權利為代價來獲得城市基本公共服務。另一方面,要切實保障農民的土地收益權,應在符合城鄉土地規劃的前提下,建立完善的農村土地使用權的轉讓、出租、抵押、入股的相關制度安排。
地方政府過度依賴土地財政收入來推動城鎮化,既存在著比較高的風險,也非長久之計。關鍵還在於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理順中央與地方公共服務職責和財政分配關系,加快構建有利於人口城鎮化的財稅體制和多元化的投融資體制。
盡快打破行政區劃壁壘,摒棄行政主導的資源配置方式
問:城鎮化浪潮對行政體制改革提出了怎樣的要求?
答:改革開放以來,各級政府推動各自行政區域經濟的發展,自成體系、相對獨立。在這個格局下,城鎮化的進程,基本也是在各自的行政區內配置資源,各自推進城鎮化。隨著我國區域經濟一體化蓬勃發展,城市與城市之間的經濟合作、經濟社會融合在加快。但由於原有行政區劃體制,城市群之間形成了難以逾越的行政壁壘,不利於城市之間的要素流動與資源整合。因此,需要盡快打破現行行政體制束縛和行政區劃壁壘,摒棄行政主導下的資源配置方式,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優勢,使城鎮化按照經濟社會發展的需求推進。
應該看到,我國城鎮化進程中,行政力量和經濟力量的推動作用都十分重要。面對以往行政主導城鎮化的矛盾問題,應在有效發揮行政力量的同時,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大趨勢,走經濟主導的城鎮化發展之路。比如浙江的義烏,雖然是縣級市,但其經濟實力遠超過一般的城市。義烏在經濟發展和城市化的過程中又面臨行政體制的束縛,依然是縣級市,城市規模的擴大受到行政區域、土地資源趨緊等等的限制。隻有打破這些行政體制的束縛,才有可能實現義烏城鎮化水平的明顯提高,有效發揮義烏城市的經濟輻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