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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圖:張芳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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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假廣告屢屢叫停,卻從未真停。不是新生現象,沒有灰色地帶,禁止虛假廣告流竄熒屏,法律條文有據可查,規章條例歷歷在目。但是,死灰復燃是虛假廣告的惱人特質,禁而不止是政策失靈的現實無奈。是利益糾葛,還是監管缺位﹔是執法不力,還是有所顧忌,電視熒屏的廣告“癬”,為何久治難愈?
虛假廣告,只是眾多“老大難、易復發”問題的一個縮影,還有許多禁而不絕的現象和事件值得追問。如何根治頑症,本版解碼欄目今起關注“一再放行的老問題”。
——編者
源
去年醫藥廣告違規率近六成
縣級電視台給錢就播軟廣告
國家廣電總局21日通報,要求停止播出“肝病治療儀”、“毛主席翡翠金鑽國表”、“纖體收腹衣加雅莉”、“姜老太鼻康膜”等55條資訊服務和電視購物短片廣告。
這些廣告的內容,無一不逾越國家廣電總局劃定的“紅線”。比如,“肝病治療儀”咨詢服務廣告屬於總局61號令明令禁止播出的治療肝病的廣告﹔“東方紅玉璽”購物短片廣告,含有禁用的使用國家領導人、領袖形象等內容﹔“第五代智能手機——免費送筆記本電腦”等廣告含有夸張宣傳、誤導消費等內容。
“這次國家廣電總局叫停55條電視購物廣告,這不是硬廣告,業內把它叫做軟廣告或二類廣告。這類廣告可以用魚龍混雜來形容,做這種廣告的,說實話靠譜的人家不多。”上海東方傳媒集團有限公司(SMG)副總裁兼廣告部主任金仲波說。
國家藥監局曾有過統計,去年醫藥廣告違規率達58.2%。據業內人士分析,上至省級衛視,下至基層電視台,都存在播放違規廣告的現象,其中,市縣級電視台的情況尤為嚴重。
“按照國家藥監局的規定,發布醫藥類廣告必須有批文,對廣告內容也有規定,比如不能使用醫生、患者、兒童等。但在很多基層電視台,出現一些廣告沒有批文卻播出,或超過批文核定內容之類的違規現象。”引力傳媒股份有限公司醫藥事業部總經理劉澤輝說。
更有甚者,一位電視台廣告部負責人毫不諱言,目前縣級電視台基本處於誰給錢就發誰的廣告的情況,對於廣告內容的把關幾乎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