析
基層台受眾少招攬不來好廣告
生存難缺監管違規創收成主流
國家廣電總局的禁令如劍在懸,但不少電視台卻依然向違規廣告“投懷送抱”。違規廣告“野火燒不盡”的背后,是經濟利益的驅動。
“央視黃金時段幾十秒的廣告能賣數十億元,可市縣台不行,平台小、受眾面小,尤其是那些經濟狀況較差的地方,哪個大廣告商願意來投廣告?都知道這些亂七八糟的小廣告不招人待見,可是有什麼辦法呢?”有業內人士一肚子苦水。
據了解,目前市縣電視台處於“四級辦台”的底層,很多都是自收自支。隨著“台網分離”,一些基層電視台面臨嚴峻的生存危機,而他們最主要的創收來源就是廣告收入。“許多電視台想盡歪招,比如大批次播放藥品、醫療器械等虛假廣告,或增加廣告播出時間來填補空白時間段。”業內人士表示,錢的誘惑,讓市縣電視台鋌而走險。
一面是層出不窮的違規播出,另一面卻是形同虛設的審查關卡,違規廣告有了廣闊的生長空間,很容易在流程中鑽空子。有業內人士坦言,由於利益關聯等原因,地方廣電部門的監管經常“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而市縣台本身也缺乏專業的審查能力,“我們要求廣告廠商提供營業執照、產品生產批文、產品合格証、廣告許可証等硬性文本,但對於產品效果無從考証,廣告夸大其詞難以把關,有些批文或許可証有問題也很難求証。”安徽省某地級市電視台廣告部負責人如此表示。
如果繼續追溯,無論行業協會還是國家廣電總局,由於全國盤子太大,根本無法實現24小時的實時監控,有些違規廣告專挑后半夜播出,很容易就漏過去,隻能停留在事前發文和事后叫停的“兩頭堵”。
即使真被逮到了,由於違規成本低、代價小,無論電視台還是廣告主都有恃無恐。“目前看,處罰依據不具體,力度也較弱。比如‘按照違法所得的×倍進行處罰’、‘情節嚴重’之類的表述很難認定,即使處罰了幾萬元,相對於獲利而言實屬輕微。”劉澤輝說。就追責而言,電視台涉及廣電系統、廣告代理商涉及行業監管、廣告主涉及工商部門,各個系統之間無法聯動,存在跨部門監管的難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