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看來單憑戶籍制度改革來推動城鎮化提質提速,的確前景不容樂觀或並不被看好?
張富泉:深化戶籍制度改革措施還未出台,並不是就要把它唱衰。但要按城市化經濟規律辦事。其實,中國改革已經走過了30多個年代,三十而立遠不是最初靠摸著石頭過河了,可以說任何一項改革都能做出可行性論証了,也基本上是有經驗可循或前轍之鑒了。事實上,長期以來嚴格控制人口流動的所謂戶籍制度,在國家層面早已鬆動且有不少已經明令廢止,就因為其關系著地方財政利益及戶籍人口的切身利益,才至今仍在勞動力承接地普遍得以沿用﹔實際上就是由於地方財政利益分割的剛性,才導致沿海與內地、城市與鄉村二元結構的固化。因此,深化戶籍制度改革的效果怎樣?完全是可想而知的。當然,這項改革事實上也不會影響到投資引領的城鎮化。有專家稱新一輪城鎮化可以帶動40萬億元的投資。究竟是講30萬億、50萬億還是100萬億好?應當說這是行政行為也是無需論証的。因為這種不是靠人口有序流動遷徙即消費需求推動的城鎮化,而是靠投資拉動造就的城鎮化,在雙重二元結構固化的條件下,多年來我們就一直是這樣走過來的。
對此,僅從改革開放以來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的分析,我們就可了解一個大概。如1980-2000年20年全國投資累計為21萬億元,而2001-2011年10年的累計投資高達151萬億元,后十年相當於前二十年的7.2倍。這種空前規模的投資拉動型城鎮化,雖然創造了大量就業機會和吸引大量農民工入城並使他們增加了收入,但由於按財政供養人口計算地方財力的體制,事實上並沒有帶來相應規模的真正的人口城市化,這樣造成戶籍人口與常住人口的巨大反差,因而往往也造就越來越多的空余建筑物、越來越龐大的灰色商住租賃市場甚至像鄂爾多斯一類的空城。其拉動經濟增長效應雖然也是顯而易見的,但從某種程度上可謂是有增長無發展,能否帶來巨大紅利也就很難說了。一句話,如果仍然滿足於央財不差錢的分稅制現狀,繼續流連於按財政供養人口計算地方財力的不完善、不規范的分稅制,結果造成扭曲和抑制城鎮化規律性成長的嚴重障礙,其所帶來經濟效益、生態環境和貪腐、社會損害等方面的直接間接性損失,在我國確確實實已有難以承受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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