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因此說它是牽一發動全身的改革突破口。那麼,這筆改革的巨大紅利是怎麼計算得來的呢?
張富泉:比如,改革現在按財政供養人口計算地方財力的老套路,實行與國際接軌的按常住人口分配地方財力,人口居住哪裡就能把財政公共服務帶到哪裡,農民進入沿海和城市,既能把當地蛋糕做大,又能增加常住人口讓蛋糕分得更多,還能帶來消費增強經濟拉動力。這樣,先一步發展起來的沿海地區和城市,就再也不會採取“勞動承接、戶籍拒絕”的作法,那麼常年往返於城市打工地與農村戶籍地的候鳥型農民工現象也將不復存在。計算這筆賬,全國將有約2.5億勞動人口,而且按第五次人口普查其中佔82.1%的約2.1億來自於中西部農村的沿海游動人口,則將穩定地轉入沿海地區與城市安居樂業。由此來看,通過這一完善分稅制的改革措施,從根本上消除沿海與內地、城市與鄉村雙重二元結構固化的體制機制障礙,讓人口自由流動“用腳投票”的規律發生作用,勢必促進經濟發展方式的根本性轉變,相應帶來差距收斂、生態恢復與社會和諧等眾多良效。
比如,由此可帶來城鎮化速度和質量的全方位提升,以之計算全國合符經濟規律和國際標准的城鎮化率,將由目前按戶籍人口的35%左右提高到按常住人口的51.27%,再加上長期被壓抑的不合規律和常例的城鎮化滯后值的12.31%(施建剛等,2012) ,即按國際一般標准正常值的城鎮化率應達到63.58%的水准,實則意味看全國城鎮居民將增加約4億人口。再按全國城鎮人口消費約為鄉村人口3.6倍計算,則相當於全國消費在現有基礎上翻番,僅全社會消費品零售額一項,每年就可增加約20萬億元。同時,由於按國際慣例以常往人口分配地方財力,也就像國際上一樣在哪裡就業一般就在哪裡安家。這樣,以往進城打工者收入不能大量用於就業城市購房安置等長期性消費,致使巨大的消費資金轉化為農村自建房等分散性投資的現象,同樣將從體制機制上得到遏止。這筆賬按2.5億打工者人均每年2萬元共計達5萬億元,加上農村建房各種連帶性投入和國家用於此種亂佔濫建損壞耕地與環境的耕地整理與生態修復等的必需投入,按保守估計亦不下於5萬億元。這樣算來整個可預期的轉化農村分散性無序投資為城市有效消費需求每年又有10萬個億。這10萬億加上以上所說的20萬億,也就是以上理論概算的可增加消費30萬億元。由此一來,整個經濟發展將進入消費為主動力的常態化良性循環,沿海城市地區將更加成為產業與就業、人口與消費的集聚集中地,幾大上億人口級的現代化城市群的崛起,將使我們的綜合國力進一步得到很大提升。另一方面,什麼“候鳥型農民工”與“三農”問題、荒漠化災害與生活面源污染問題、“留守兒童”、“留守老人”等有礙生態、有損尊嚴的人口資源環境問題都將不再存在。環繞或寄生於這種體制上的相關權力部門與人員經費,也會因為按財政供養人口分配的舊體制消亡而消失,僅每年用於這方面的稅費開支就可節省數千億甚至上萬億元。像這樣加減乘除總算下來,此項完善分稅制改革所帶來的積極引致效應和經濟紅利,的確會不亞於再造一個沿海。
記者:按說阻礙人口自由流動的是戶籍管理問題,有關方面正在加緊研究制定相關措施。這樣用加快戶籍制度改革直接化解人口流動問題不是更好?
張富泉:以上改按常住人口計算地方財力分配的建議,純粹是由鄧小平戰略設計的邏輯路徑推導出來的,憑十幾年潛心研究的理論勇氣我敢斷言:如果不能實現完善分稅制改革的再突破,不從調整央地、地地財政分配關系的根本利益機制入手,單憑戶籍制度改革很難達到推進城鎮化規律性發展的預期。因為看起來是戶籍制度在障礙著生產力最活躍的因素人的自由流動和遷徙,實際上卻是附著在這種戶籍制度之上的福利待遇和社會保障等公共財政制度,諸如子女上學、養老保險、醫療保險以及最低生活保障和救濟等公共服務由誰來擔當的問題。正是這種按財政供養人口而不是按國際慣例以常住人口計算地方財力的分配方式,造成地方利益分割的剛性,才導致多年來沿海與內地、城市與鄉村雙重二元結構的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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