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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为官不为建设法治政府”笔谈【6】

2016年01月26日10:10   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

原标题:“治理为官不为建设法治政府”笔谈

基于行政责任理论视角的“为官不为”现象探析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 苏忠林

  “为官不为”的官场慢性病会对我国发展造成致命的危害。首先,“为官不为”助长“四风”气焰,污染政治环境。不想干事又搞政绩的形式主义、只争权力不担责任的官僚主义、贪图享乐铺张浪费的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似枯草难以除根,这与部分干部不作为有直接关系;其次,“为官不为”浪费公共资源,恶化经济环境。懒政怠政会严重降低公共资源和公共权力的使用效率,更会滋生权力腐败和权钱交易,扰乱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最后,“为官不为”侵损党政形象,玷污改革环境。荒政无政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阻断干群鱼水关系,增大改革创新阻力,减弱国家治理能力。

  “为官不为”的原因探究。第一,干部管理体制存在缺陷。干部管理主要包括选任、考核、退出三大环节,每一环节都存在滋生“为官不为”的土壤。在公务员的选任中,重考试重学历,轻经验轻能力,挫伤了领导干部勤恳为政的积极性。在公务员的考核中,考评指标宽泛虚设,难以考出实绩,而且考核结果的运用不到位。在公务员的退出中,能进不能出的政治潜规则鼓励了公职人员的不作为。第二,权责界定模糊不清。很多岗位职权重叠责任交叉,导致部门推诿扯皮,该办不办。第三,问责惩戒力度软化。问责主体不明确,而且问责只重有错追查,忽视无形不作为的追责,给了干部可乘之机。第四,自身思想滑坡,政绩观不端正。“当官做老爷”的官僚思想残存至今,只为己做官,不为民办事,不求突出政绩,只求安稳保命。多重“病因”都促成了“为官不为”这一官场毒瘤。

  整治“为官不为”的对策建议。从外部控制来看,一是要完善干部管理体制和法规体系。建立健全上级考察和群众推荐的选人用人制度,选取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疏通干部退出渠道,形成干部管理的良性循环系统。二是要明确权责界线。例如,开展岗位职责分析,明晰岗位职责;借鉴企业标杆管理及质量管理方法;实行负面清单制度等等。三是要巩固治庸问责机制,加大追责力度。防止“为官不为”重点要有刚性约束,形成开放全面的问责体系。将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嵌入问责过程,对不胜任不作为无实绩的官员要做出调整。整治“为官不为”,从内部控制来看,是要继续作风建设,端正思想态度。要不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提高党政机关公职人员的主观责任意识,使为官思想得到不断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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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万鹏、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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