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的实施将带来两项主要的财政红利--财政增收和财政成本的节省;但只有推动两项关键的财政调整--财政边界和规划预算,潜在红利才能转化为实际红利。新型城镇化的成功也有赖于这两项财政调整。
城镇化与财政红利
由于城市经济的生产率与竞争力远高于农村经济,城镇化的发展将极大地扩展政府的税基,从而在宏观税率保持稳定的前提下,大幅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在过去20年中,整体而言,中国五级政府已经由当年的财政贫困政府迅速变为财政富裕政府。自2008年全球经济和金融危机波及中国以来,政府财政收入增速虽然已经回落,但在未来10年仍可能维持高位增长,而新型城镇化正是推动政府继续高位增收的主要引擎。
城镇化的财政引擎作用,主要体现在城市经济相对于农村经济的绝对优势上。这种优势集中体现为产业结构的差异,而不同产业的财政贡献能力相差甚大。一般而言,服务业的财政贡献能力明显高于工业,而工业明显高于农业。事实上,农业一直是财政净投入产业,即政府对农业的财政投入高于农业对政府的财政收入贡献,这种情况在未来很多年内都可能如此。工业和服务业截然相反。城镇化过程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产业结构的转换和升级过程。鉴于目前中国的城镇化程度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平均水平相差甚大,可以预料,中国的新型城镇化进程将至少继续保持10年左右的黄金时期,因而也可将政府财政引向新一轮的战略机遇期。中国需要抓住这个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致力突破资源利用能力瓶颈,而不是继续“保投入”,才能妥善应对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种种棘手挑战,并系统而持续地提升政府施政能力。
第二大财政红利是规模经济带来的服务成本节省。由于地理原因和人口的高度分散化分布,向农村人口提供同样数量与质量的公共服务,其财政成本高得多。这意味着农村政府通常没有足够的财政能力,向其辖区居民和企业提供基本公共设施与服务,除非获得大量的、来自高级别政府的财政援助(转移支付)。城镇化将使这种局面彻底改观。基层政府很可能成为新型城镇化进程的主要得益者。税基的扩大带来的财政收入的增加,以及规模经济效应带来的服务成本的节省,将使城镇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出现质的飞跃,而这个问题至今仍然深深困扰农村的基层政府。当然,规模经济带来的好处并非仅于基层政府,高级别政府也可收获此类红利。但相对而言,基层政府分享的这块红利更多一些。这是基于如下事实:在中国,基层政府向70%以上的中国人提供了70%以上的公共服务。基层获益更多隐含了如下逻辑:新型城镇化为推动分权导向的财政改革创造了更好的条件。政府间财政体制改革的远景规划,应充分认识到这个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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