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4月03日10:46 来源:光明日报
多管齐下破解职能转变难题
自198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最初提出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要相应转变和1987年党的十三大正式提出转变政府职能问题以来,历次行政体制改革都要求政府职能转变,并都把它作为机构改革或行政体制改革的关键和核心。现在看来,首先值得肯定的是政府职能转变取得了持续性的新进展,尤其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同时也不得不坦言,政府职能的越位、缺位、错位现象依然存在,一方面不该管的管得过多,另一方面该管的没有管好。这说明政府职能转变问题已成为行政体制改革中的一个实践难题。
政府职能转变之所以成为实践难题有多方面的原因,包括政府的职能界限难以一步认识到位、经济建设型政府牵制了政府自身职能转变的步伐、政府职能转变的进程受制于外部载体的发育程度、利益相关性使得政府职能转变缺乏内动力等。解决政府职能转变的实践难题,应该针对这些现实原因,在后续的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中选择多管齐下的破解路径。
其一,基于人民主体地位的服务型政府为行政体制改革的主导和统领目标,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步伐,在完善宏观管理和加强市场监管的同时,进一步强化社会管理尤其是公共服务的职能,由此推动目前的四项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三大职能转变。其二,积极培育发展作为公民参与公共事务载体的社会组织,在厘清政府与社会、公民之间职能关系的基础上,向社会及社会组织放权,加快形成政社分开、职能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使政府放心地把更多的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转交给社会组织。其三,以推进大部制改革为契机,在解决部门间职能交叉、重合、分散等突出问题,从机构体制上理顺、优化部门间职责关系的基础上,要求新组建的大部门把简政放权和职能转变作为机构改革的一项重要硬性任务予以切实落实。其四,加大改革审批制度和监管方式的力度,更大幅度地减少政府对投资、生产经营活动的审批事项,取消不必要的资质资格许可、认定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时改变“重事前审批、轻事后监管”的监管方式,对依附于政府职能之中的期望利益,从制度上进行“釜底抽薪”,进而既保障公共权力的纯洁性,又在一定程度上化解由利益相关性而产生的转变政府职能的阻力。(华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 吴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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