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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所共知的空气污染危害
大气污染对人们的直接危害就是损害人的健康。长期曝露在持续污染的空气中,人们的健康会受到微妙的、长远的影响;大气污染会增高引发某些慢性病,如,肺气肿、支气管炎等呼吸道疾病的发病率;现今某些死亡率比较高的疾病,如,癌症、心脏冠状动脉硬化等发病率增高,与人们所处的空气环境恶化有很大的关系;老年人和患有呼吸道疾病、心脏病的人群,处在污染的空气中,死亡率和发病率会急速增加。当然,不可讳言,大气污染对人们健康影响的判断是一个极具技术性的问题,“临界值”和“安全标准”更难确定,所以制定各种规范加以监管也很难。
了解人们共知的空气污染危害,就是要求公众懂得污染物对人们的危害,增强环境污染自我防护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
一般污染控制的制度化措施
由于社会缺乏监管污染的有效手段,导致许多污染的费用不是由污染者负担,而是由他人承担,换一句话说,“外部化”了的费用没有反映在造成污染者的生产成本中。进而缺乏能促使人们减少生产单位产品排放污染物数量的有效经济刺激办法,将环境作为生产要素参与社会财富分配的手段只不过是一种普遍化的收费或损害公摊,离实现污染者付费的操作技术和立法技术解决还有很长的距离要走。事实上,从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迟迟不能出台也说明,污染物防治方面涉及巨大的利益博弈关系,在制度安排中丝毫的改变就可能影响利益相关者甚至整个行业之间的巨额利益分配格局。只要污染的代价不是由污染者承担或者是他们产品的消费者承担,社会经济生活中由环境产生的总福利的某些部分或者全部就会在再分配过程中从污染受害人那里转移到祸害环境的利益集团手中,这不能说是一个公平、公正和制度道德良善的社会!
显然,奉自由为圭臬的市场不能为空气污染控制、治理提供足够的刺激,那么就需要政府加以干预;既然环境“公地”与每个个人健康、生活质量密切相关,那么就需要社会的普遍参与和监督,以此来限制产生外部费用的产品的生产,激励有外部效益的公共产品的生产。到目前为止,控制大气污染的手段主要有四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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