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推进依法行政,确保到2020年实现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目标,今后,应当更加重视发挥法治在国家行政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加强和完善行政领域立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立法工作成绩显著,以宪法为核心,法律为主干,包括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法律部门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国家行政管理领域实现了有法可依。但行政法与其他法律部门一样,本身不是静止的、封闭的、固定的,而是动态的、开放的,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行政领域的立法也必须加强和完善。
重点加强行政领域立法,通过完备的行政法律推动宪法实施,保证宪法确立的制度和原则得到落实;并且抓紧制定和修改与法律相配套的行政法规,保证宪法和法律得到有效实施,特别是要加强和完善调整行政主体、规范行政行为、加强政府建设等立法,规范政府架构和权力运行,依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同时,努力做到立法决策与行政改革决策同步,增强立法服务行政改革发展的能动作用,通过立法引导实践,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合资源,协调关系,并不断适应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适时制定、修订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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