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和教育的普及提高,人们的整体素质有了质的提升,干部的综合素质也随之提升。但也要看到,社会越发展,对人才及干部的素质要求也越高。人们素质的普遍提高,并不意味着就能够完全适应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面对改革开放向纵深推进的艰巨任务,我国的人才及优秀干部的数量和现状依然不容乐观。所以,不能静止地拿过去老的人才及干部标准,来套目前人们素质提高的现实。否则,就会错误地认为现在人才太多,优秀的干部人才不需要认真去发掘和培养,从而淡化选人用人的意识和责任。更何况,越是到发展的关键时期,越需要能够引领时代前进的杰出人才。当前,我们最缺少的正是各个领域的杰出人才。能否培养和发掘出引领时代前进的杰出人才,事关民族复兴的大局。这为选人用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近年来,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的“钱学森之问”,即“为什么我们的学校总是培养不出杰出人才?”其出发点虽主要是针对如何培养和发掘科技方面的创造性人才问题,但对选人用人同样具有重要启示作用。
需要强调的是,在强化和规范领导干部选人用人职责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处理好“选人者”与“被选者”的关系,切忌形成两者间不正常的人身依附关系。邓小平就曾指出:“不少地方和单位,都有家长式的人物,他们的权力不受限制,别人都要唯命是从,甚至形成对他们的人身依附关系。” 这一问题至关重要,如果解决不好,必然导致山头主义、宗派主义泛滥,使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使组织成为个人的工具。为此,他还强调指出:“不应当把上下级之间的关系搞成毛泽东同志多次批评过的猫鼠关系,搞成旧社会那种君臣父子关系或帮派关系。” 目前干部选拔任用的实际权力主要掌握在上级领导和组织部门手里,这样就很容易给各级干部造成一种“权力来源于领导,理应向领导负责、让领导满意”的“错觉”,从而强化下级对上级的依附关系。这一问题实质上涉及到对权力来源问题的深刻认识。鉴于此,2010年9月,习近平在中央党校秋季学期开学典礼上,特别提出“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的思想,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那么,又应当如何强化和规范领导干部的选人用人职责呢?
判断领导干部的实绩,不仅要看他做了多少事,做得怎么样,也要看他选用了多少人,选用得怎么样。当前,增强领导干部选人用人职责的关键因素之一,就是要把选用了多少人才、从哪些渠道选用人才、选用人才的实际效果怎样,作为判断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
具体而言,一方面,要为领导干部的选人用人职责提供更多的制度依据和实践空间,加紧研究将选人用人作为对主要领导干部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增强领导干部选人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使其乐为伯乐。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选人用人的机制和规范,避免随意性和盲目性,尽快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领导干部的自律意识和领导责任,使其善为伯乐。
做伯乐是一件伟大的事情。改革开放伊始,邓小平就十分紧迫地提出:“我们一定要认识到,认真选好接班人,这是一个战略问题,是关系到我们党和国家长远利益的大问题。如果我们在三几年内不解决好这个问题,十年后不晓得会出什么事。要忧国、忧民、忧党啊!” 陈云也强调:“老同志要自觉地、认真地、正确地选拔接班人,真心诚意地帮助他们,培养他们,主动地给他们让位,‘把他们扶上马,再送上一程’。……我们每个同志都应该在去见马克思之前,从党和国家的事业出发,继续努力办好这件事。这件事办不好,我们就要负历史的责任。” 正是出于这样的战略远见和深思熟虑,邓小平、陈云等老一辈革命家通过完善选人用人体制机制及视察、约谈、读报刊等各种途径,大力选拔和破格使用了一大批优秀干部和各方面人才,从根本上支撑起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的大发展、大跨越。
做伯乐是一件快乐的事情。对于领导干部而言,特别是在其退休之后,当回顾自己的从政经历时,如果想到自己精心培养、参与选用过的人一茬接一茬,并都在各自的岗位上为国家和社会作出贡献,那本身就是令人欣慰的事情,也是十分快乐的事情。更应看到的是,与改革开放初期相比,目前我们在选人用人上的制度规范日益健全,使领导干部履行选人用人职责有了更为科学的依据和明确的遵循。同时,随着网络等新媒体的普及,领导干部接触、发现人才的条件和环境也有了质的改善。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用好现有的有利环境和条件,抓住机遇,明确责任,努力营造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用当其时的繁荣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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