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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新中国,承载了我们的梦想吗
2012年12月20日10:50   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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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没有新中国,哪有新生活

毛泽东是一位预言家。他在新中国成立前的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上说过这样的话:

中国的命运一经操在人民自己的手里,中国就将如太阳升起在东方那样,以自己的辉煌的光焰普照大地,迅速地荡涤反动政府留下来的污泥浊水,治好战争的创伤,建设起一个崭新的强盛的名副其实的人民共和国。

六十年后,在向全世界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天安门城楼上,胡锦涛满怀信心地说:

前进道路从来不是一帆风顺的,但掌握了自己命运、团结起来的人民必将战胜一切艰难险阻,不断创造历史伟业。

按照中国旧历,六十年为一个轮回、一个甲子。经过六十年的时空轮转,我们欣然发现,人们又将记忆锁定在那一刻:1949年10月1日。当第一面五星红旗在天安门广场冉冉升起时,中国开始全面进入新民主主义社会,即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新的历史时期,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从此迈入一个崭新时代。

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我们确立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的政体,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的政党制度,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下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体系。从总体上看,这些基本政治制度是经得起历史考验的。否则,就不能解释新中国成立六十多年来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当然,随着时代和实践的发展变化,新中国初期所确立的这些基本政治制度的一些不足和弊端,也日益显现出来。这也成为我们当前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动因。但是,世界上没有任何一种制度是尽善尽美的。正如美国政治学家罗伯特?A?达尔在谈到选举制度时所说:“要找到一种选举制度满足我们所有的标准,则是不可能的。和通常一样,这里也会有利弊的权衡,一种制度使我们实现了某些价值,却丧失了另外一些价值。” 所以,衡量一种制度优劣的标准,应主要把握其本质和主流,而不是在所有方面都苛求完美、吹毛求疵。

随后,经过1956年的社会主义改造,我们基本消灭了私有制经济,确立了生产资料公有制占主体地位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最终完成了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然而,在这一经济制度确立以后,在社会主义建设的艰辛探索中,我国经济曾在很长时间里出现脱离社会发展阶段、片面追求“纯而又纯”公有制的错误倾向,给国家和人民带来惨痛教训。这也成为后来我们推进改革开放的一个首要着力点。但必须看到的是,我们今天实行的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却是从新中国确立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发展而来的,其前提和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因此,新中国经济制度的确立,对于今天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仍然具有基础性的意义。

可见,党的十七大报告特别强调: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建立,为当代中国一切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那么,新中国创建的伟大意义,都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呢?

第一,新中国的创建,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人民的历史地位,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在拥有五千年悠久历史文明的国度第一次得以确立。

马克思主义认为,在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产生以前,一切阶级社会的国家实质,都是少数人统治多数人的工具。中国是封建社会发展最为完备的国家之一,中国人民长期以来遭受封建阶级的统治和压榨,从根本上讲没有任何地位和民主权利可言。而在封建统治没落后,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状况也并没有根本改善。毛泽东曾指出:“中国人民从清朝末年起,五六十年来就是争这个民主。从中日甲午战争到辛亥革命这个期间是一个高潮。那个时候是向清朝政府要民主,以后是向北洋军阀政府要民主,再以后就是向蒋介石国民党政府要民主。” 为了争得这个当家作主的地位和权利,中国人民一直在等待、期盼和奋斗着,并为此付出了太多的牺牲。

新中国的创建,彻底改变了这一切。新中国确立的无产阶级专政性质的人民民主专政,是以绝大多数人获得政治统治为基础的,是多数人对少数人的专政,是真正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当家作主地位和权利的专政,这是人民民主专政与一切剥削阶级专政的根本区别所在。从这个意义上讲,新中国所确立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其实质就是人民当家作主,即最大限度地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地位和权利。正如胡锦涛所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政治实现了向人民民主的伟大跨越,开辟了中国历史上从未有过的人民当家作主的新纪元,亿万中国人民真正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

(责编:张湘忆、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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