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召開的中央深改小組第七次會議,審議了《關於縣以下機關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的意見》。會議指出,在職務之外開辟職級晉升通道,有利於調動廣大基層公務員的積極性,是為基層公務員辦好事、辦實事,一定要把好事辦好。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建立后,公務員工資調整有了客觀理論依據,有利於進一步實現制度化、規范化。當一個公務員基於自身工作能力、承擔責任和所做貢獻等提升到相應的職級后,他的工資待遇也能夠得到合理的調整和改變。縣以下機關公務員晉升難度降低,對自身職業發展的期待將大大提高,能在較大程度上提高正向心理預期、改變腐敗動機,將有利於減少基層公務員腐敗問題。
【本期編輯:萬鵬 實習生 高健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