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行政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許耀桐
人民網北京1月26日電 (萬鵬)近日,中共中央組織部印發《關於加強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的意見》,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貫徹落實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方針,嚴明組織紀律,嚴格選人用人監督,大力營造風清氣正的用人環境,保証《干部任用條例》嚴格執行。就此,記者專訪了國家行政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許耀桐。
許耀桐談到,為了規范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央頒發了新修訂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對庸官、懶官、貪官、裸官、跑官要官、賣官買官等現象發出了禁令,設置了防區。現在,中央又發布了《關於加強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的意見》,這對於堅決執行、認真落實《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起到了很好的保障作用。
許耀桐指出,眾所周知,住宅設了門,還要上緊鎖,才能安全放心。可以說,《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就是設了一道很好的“門”。但是,如果隻有“門”而無“鎖”的話,還是漏洞百出,白費了功夫﹔而《關於加強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恰似一把好“鎖”,真正把住了關口,掃除了隱患。一把好鎖,好就好在密碼和程序的綿密、精細上,無法讓人輕意地破解、穿越。《意見》之所以是一把好“鎖”,他以為有“四重”,這“四重”就是四道綿密、精細的“密碼”與“程序”。
第一,重核實。《意見》指出,監督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要嚴格查閱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情況,嚴格考察人選對象的黨風廉政情況,認真聽取紀檢監察機關意見,嚴格審查人選干部的身份、年齡、工齡、黨齡、學歷、經歷等檔案信息,嚴格查核干部任職公示期間群眾反映的問題。對這些查閱、審查、查核,絕不能放過任何一個疑點,每一個都按規定認真調查核實,在沒有查清之前,不得辦理任職手續。核實出問題的要嚴肅處理,加大違規用人案件通報、曝光力度,發揮警示震懾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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