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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綱要

(2013—2017年)

2013年11月28日08:23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二、完善黨的領導和黨的工作方面的黨內法規,進一步改進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

圍繞更好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按照黨的領導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組織領導的原則,抓緊制定和完善黨的領導和黨的工作方面的黨內法規,通過科學、規范的機制安排,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提高黨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水平。

1.完善地方黨委工作制度。抓緊修訂《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試行)》,制定體現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具體制度和辦法,建立健全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

2.規范和完善黨組工作制度。抓緊制定《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明確黨組的設立、職權職責和工作方式,規范黨組決策程序,進一步理順黨組與所在機構組織的關系,既支持人大、政府、政協、司法機關、人民團體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獨立負責、協調一致地開展工作,支持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依法運營,又發揮黨組在這些機構組織中的領導核心作用,保証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得到落實。

3.完善黨領導國家法治建設的黨內法規。按照黨領導立法、保証執法、帶頭守法的要求,加強黨對法治建設的領導,健全黨領導法治建設的制度和體制機制。加強和改善黨對立法工作的領導,修改《中共中央關於加強對國家立法工作領導的若干意見》,規范黨領導國家立法的工作程序,更好地使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意志。加強和改善黨對政法工作的領導,積極推進司法體制改革,適時研究制定黨委政法委工作條例,完善黨領導政法工作的體制機制。完善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帶頭學法尊法守法用法的制度規定,帶動全社會形成崇尚法治、遵守法律、依法辦事的良好氛圍。

4.完善意識形態工作方面的黨內法規。加強宣傳思想工作方面黨內法規建設,從制度上加強、改進和保障黨對意識形態工作的領導。堅持黨管媒體原則,完善新聞媒體及新聞從業人員管理制度和辦法,加強對互聯網等新興媒體的管理,把輿論導向管理落到實處。完善意識形態陣地管理法規制度,健全各類學會、協會、研究會、民辦社科研究機構管理制度,不給錯誤思潮和主張提供傳播渠道。

5.完善統一戰線工作方面的黨內法規。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推進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制度建設。制定《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完善黨領導統一戰線工作的體制機制,更好地促進政黨關系、民族關系、宗教關系、階層關系、海內外同胞關系的和諧。研究完善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方面的制度規定,健全協商民主工作機制,推進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

6.完善群眾工作方面的黨內法規。研究制定加強和改進黨對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領導的制度,將黨對人民團體的領導納入制度化、規范化軌道,支持人民團體充分發揮橋梁紐帶作用。

7.完善外事工作方面的黨內法規。修改完善外事管理工作有關制度規定,建立健全外事工作體制機制,提高外事工作制度化、規范化水平。

8.完善軍隊政治工作方面的黨內法規。堅持黨對軍隊絕對領導的根本原則和人民軍隊的根本宗旨,修改完善《中國人民解放軍政治工作條例》及《中國共產黨軍隊委員會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軍隊支部工作條例》,加強黨在軍隊中的思想工作和組織工作,更好地發揮軍隊政治工作的服務保証作用,確保軍隊始終忠於黨、忠於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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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萬鵬、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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