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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錄:國家行政學院副院長周文彰談如何踐行"為民務實清廉"
2013年08月19日09:44   來源:人民網-理論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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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權不謀一己之私

廉潔就要做到用權不謀一己之私,所以我准備的第二句話就是用權不謀一己之私。前面我們已經講過,領導就是掌權用權,要掌好權、用好權一定要解決三個問題:第一,為誰用權﹔這是用權的方向。第二,如何用權﹔這是用權的態度和方法。第三,怎樣安全用權﹔這就是用權的可持續性的問題了。

這三個問題是連在一起的,有時候講的就是一個問題。比如如果為誰用權的問題出了偏差,那麼,用權就很不安全了。因此,為誰用權,是用權的根本性問題。我們官員用權,當然是為人民用權,道理非常簡單。第一,領導干部是一個為民的職業,我們知道,教師的職業是教書育人,醫生的職業是救死扶傷,司機的職業是安全行車,我們領導干部的職業就是為民謀利。所以,我們用權當然應該為人民,因為我們本身就是一個為民的職業。

第二,權力是我們用來為人民的工具或者叫手段,就像槍支是公安干警用來對付壞人的工具和手段一樣。

第三,領導干部的權力屬於公權,公權就要公用,就像公款一定要公用一樣。公權私用就像公款私用一樣是不可以的。為人民用權就是公用,為自己用權就是私用。比如公報私仇,比如用權謀私,所有這些都是叫公權私用。

用權不謀一己之私,就是要防止我們公權私用,所以權為民所用是一個最核心、最根本的問題。對官員來說,用權謀私,不道德,不合法,不安全。為什麼這樣說呢?首先,用權謀私是不道德的,因為我們吃人民的飯、用人民的權、做著是人民的工作,我們就應當有職業道德,那就是為人民用權,否則就是不道德。第二,用權謀私是不合法。大家知道刑法對權力謀私有嚴厲的制裁規定,我們作為領導干部最要警惕的不合法行為就是用權謀私。第三,用權謀私是不安全。每謀一私等於是給自己增加了一份危險﹔嚴重的謀私,隻謀一次,就會斷送自己的政治生命。所以,官員最傷害自己的行為就是用權謀私。

很多年以前,我聽廣播,聽到一個例子,讓我刻骨銘心。就是一個單位的總工程師,他的父親曾經被冤,平反之后,補發了十幾萬的工資,他把這些工資全部用來交公,應該說這個總工做得很好。但是,后來他收了別人八萬塊錢,跟他的職務是相關系的,所以后來他被判了刑。他就沒有搞清楚我們權力是不能跟金錢交換的,哪怕隻有一次都相當危險。

(責編:萬鵬、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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