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依法治國已成為一種社會共識。領導干部是我們黨治國理政的骨干力量,在事業發展和社會生活中具有重要作用和重大影響。對於各級領導干部來說,堅持依法治國基本方略,首先需要讓法治成為一種思維方式。
法治思維,就是按照法治的觀念和邏輯來觀察、分析和解決問題的思維方式。它要求思維主體崇尚法治、尊重法律,自覺將法律付諸實踐,善於運用法律手段來解決問題。領導干部是否具有法治思維,直接關系權力能否得到正確行使,直接影響依法治國成效和經濟社會發展。對於領導干部來說,讓法治成為一種思維方式,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的內涵和要求。
樹立法治信仰。就是尊重法律的權威,在法律的框架內行使權力、保障權利。在法治社會,法律不僅是治理國家的工具,而且是規范社會關系、裁判糾紛訴訟的主要標准,必須得到充分認同和嚴格遵守。領導干部樹立法治信仰,須切實尊重法律的權威,嚴格依法辦事,克服人治思想,避免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堅決反對從本地區、本部門利益出發制定和推行違反法治原則和法律規定的土政策、土辦法,自覺堅定地按照法律規定用權履職、推動工作。
克服特權思想。平等是法律的生命。隻有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才有權威和公信力,法治才能得到實現。法治思維與特權思想是格格不入的,培養法治思維必須克服特權思想。現在,有的領導干部特權思想嚴重,認為法律隻管群眾不管自己,遇到用法律約束自身或本部門行為的時候就有抵觸情緒﹔對涉及自身和本單位利益的事情,常常希望通過“私下協調”等繞過法律的方式處理,這從根本上背離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克服特權思想的關鍵在於:牢記權力是人民賦予的,行使權力的目的是保護和實現人民的權益,而不是謀一己或小團體之私利﹔牢固樹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切實遵守法律規定和要求。
增強程序意識。實體公正和程序公正是法治的兩大要件。程序公正是實體公正的必經之路,沒有程序公正就沒有實體公正。隨著依法治國的不斷推進,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的要求不斷提高,不僅要求實體公正,而且更加注重程序公正。因此,領導干部樹立法治思維,還必須切實增強程序意識,真正做到懂程序、講程序,按程序辦事。缺乏程序意識,實質上是缺乏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意識。領導干部在實踐中守程序,不僅有利於工作開展,而且可以減少麻煩﹔不僅有利於保障社會公平正義,而且可以讓人服氣。增強程序意識,要求克服個人的主觀隨意性和無原則的彈性,不拍腦袋決策、拍胸脯辦事,使權力運行更加規范有序,使工作開展更加陽光透明,從而更好地實現好、維護好和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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