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本在得人,得人在審舉,審舉在核真。”政績考核評價是干部管理的基礎性工作,是觀察識別干部、激勵擔當作為、校准施政導向的重要制度安排,發揮著指揮棒、風向標、助推器的重要作用。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完善干部考核評價體系,引導干部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要完善差異化考核評價體系,提高考核的針對性和科學性,讓考核指揮棒真正管用”。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論述,深刻闡明了正確政績觀與科學考核評價體系之間的內在聯系,為新時代健全科學的政績考核評價體系提供了根本遵循。政績觀與政績考核評價體系之間存在著相互影響、相互塑造的內在關系。一方面,政績觀作為價值取向,規定著考核評價“為什麼考、考什麼、怎麼考、怎麼用”的根本方向。教育引導黨員干部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要求考核評價體系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以高質量發展為導向,以經得起實踐、人民、歷史檢驗為標准。另一方面,考核評價體系作為制度安排,深刻影響和塑造干部的施政行為和工作取向。考核指揮棒指向哪裡,干部的精力和資源就會投向哪裡。制度設計科學,正確政績觀就能得到鞏固和強化﹔制度設計失當,錯誤政績觀就可能滋長蔓延。因此,健全科學的政績考核評價體系,實質上是把正確政績觀從原則要求轉化為制度規范,把政治要求、人民立場和發展導向落實為剛性的評價標准和長效機制,使之成為各級干部想問題、作決策、辦事情的基本遵循。在全黨深入開展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學習教育之際,進一步健全科學的政績考核評價體系,具有重要而緊迫的現實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