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化≠土地城鎮化
在各地政府過度依賴“土地財政”的情況下,大量農村土地被低價征收。但實際上,城市在吸納農村土地的同時,應當同步做好失地農民的市民化問題。
2000—2010年,全國城鎮建成區面積擴張了64.45%,而城鎮人口增長速度隻有45.9%。土地的城鎮化速度,要遠快於人的城鎮化速度。
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進入20世紀90年代以來,城市通過低價征用農村的耕地或者集體建設用地資源,獲取了大量的資金,解決了城市的基礎設施建設。可以說,城市如今在形態上已經向現代化邁進,農村的土地作出了極大的貢獻。
如果從某個城市或某個村庄的角度看,低價征收農民土地肯定是帶有一定的剝奪性質。但從全局上看,中國特殊的土地征用制度,對於促進大量非農人口增加,提高農民收入,發揮中國國際競爭力等方面也起到了重大作用。中國每年有1000多萬農民進城從事非農就業,總共有2.5億農民從事非農產業,農民收入的近一半來自非農就業。各個地方政府在招商的時候,工業土地基本是零地價或負地價,這也是建立在現有的土地征用制度上的。
但土地征用過程中存在很多問題,比如一些城市政府在推進城市發展和建設中,土地粗放型使用,甚至不惜大量佔用耕地,進行城市的擴張。目前城市人均建設用地133平方米,超過國家規定的80~120平方米的標准。
另外,盡管有2.5億農民進城從事非農產業,但農村人口向城市轉移的重要戰略目標並沒有得到相應的實現。
各類城市隻歡迎農民工來就業打工,而不歡迎他們定居落戶,這是一個普遍存在的事實。為了降低城市發展成本,剝奪農民工帶來的廉價勞動力已經成了城市非常正常的選擇,而為農民工提供與戶籍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務則被排斥在外。
(《中國經濟周刊》記者 姚冬琴|北京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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