拙文《石?古城是黃帝部族居邑》發表以后,引起學界不少人的關注。其中有對拙文提出批評者,如陳民鎮先生。他認為我的論証是將新石器時代的考古遺存與古史傳說輕易挂鉤,說這種做法“是危險的”。他承認石?古城的始建年代在龍山晚期,但卻以同時代的襄汾陶寺古城與堯舜有關為由,提出堯舜以前的黃帝不會居住在石?。按照《路史·發揮》“黃帝至禹,為世三十”的記載,他認為黃帝的年代距今約5000年,因此我有關石?古城為黃帝部族居邑的說法是錯誤的。他還認為,石?遺址所屬的考古文化只是反映了北方草原文化的性質和游牧傳統,與黃帝代表的華夏文明是不相稱的,石?古城可能是北方草原文明的人群對南方農耕文明的一種防御性建筑。
所謂不要將新石器時代的考古遺址與古史傳說輕易挂鉤,這話我也贊成。但這裡的關鍵似乎並不在可否讓考古學遺址與古史傳說挂鉤,而在於這樣的挂鉤是否准確與合理,或如作者所說,在於你這個鉤挂得是否輕率與簡易。實際上,當今考古界這類“挂鉤”的做法早已屢見不鮮,如將登封王城崗說成是禹都陽城、將襄汾陶寺遺址說成是堯舜都邑等等。作者對此並未加以反對,卻獨反對“將黃帝文化落實到某種考古文化”,這是何道理!想必作者會說,其所主張的是“大多數學者”的意見,然而學術研究的是非優劣難道可以用“大多數”或“少數”作為評判標准麼?
“大多數學者”所稱說的不一定就是真理。如當今多數學者(包括作者)都說陶寺古城是堯的都邑,然而先秦古文獻到底有哪一部明確指出堯都在今山西襄汾陶寺的呢?《史記》只是說“昔唐人都河東”,后人將唐人理解為陶唐氏,又將陶唐氏說成是的堯的“號”,於是變成了堯都在河東。殊不知顧頡剛早就指出:“在《左傳》上,堯沒有唐號,唐亦不言堯后”(見《古史辨》第一冊),《?冠子》中甚至有“堯伐有唐”之語,《呂氏春秋·古樂》亦分陶唐氏與帝堯為二事,是堯與唐並不能混為一談。他之后的徐旭生雖仍堅持帝堯陶唐氏的說法,卻又對陶唐氏在河東(即晉南)的認識大加批駁,說陶唐氏舊地只是在今河北唐縣、望都一帶。事實上,《史記·貨殖列傳》早有“堯作於成陽”的記載,成陽在今山東菏澤地區,不知今學者為何置《史記》的記載於不顧。限於篇幅,我不能對這個問題展開論述,也不能對舜的居邑及夏文化的地域等問題展開論述,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從別的地方找到我有關論述的文章。這裡只是想借此例子表明,不在“大多數”范圍內的學術主張,不一定就是沒有道理而應該被棄置不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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