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假訴訟沒法過戶
一些人錯誤認為通過法院判決辦理過戶手續可以降低稅費
在北京,豐台區人民法院近日受理了該市一起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該案原告北京籍單身人士李某今年1月底購買了自己的第二套住房,但支付定金和首付款后,卻遭遇賣房人拒絕辦理過戶及網簽手續,導致3月“國五條”細則出台后,失去買房資格。為此,李某將賣房人訴至法院,要求解除買房合同,返還已經支付的28萬元首付款,並雙倍返還4萬元定金。目前,本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豐台法院調研分析,受“國五條”及其細則出台影響,二手房買賣中雙方急於過戶、規避政策、弄虛作假三種心理引發此類案件激增。其中弄虛作假心理尤其值得警惕,一些人錯誤認為通過法院判決辦理過戶手續可以降低稅費,買賣雙方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對証據、事實均無異議,隻要求法院盡快判決辦理過戶手續,造成一部分案件存在虛假訴訟的成分。
法院人士提醒消費者,這種以被訴方直接同意給付或對給付憑証直接承認等方式逃稅的做法是典型的“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違法行為,非常容易被發現,屬於目前各級法院重點打擊的“虛假訴訟”,一旦被發現核實,相關當事人不但不能實現其非法目的,而且還可能受到相應的民事制裁甚至受到刑事處罰。
此外,還存在一些其他問題。豐台法院民四庭法官魏亞南分析,先前房屋買賣交易的雙方當事人為少交稅款、急於買房而迅速辦理房屋過戶手續,使得房屋交易過程中,購房人往往無法詳細查驗所購房屋的諸多細節,房屋存在的質量問題易被忽視。同時物業費、水、電等很多購房附屬問題亦會因急於過戶而被暫時擱置,這些暗藏的風險都可能會導致后續法律糾紛的增多。
(綜合本報記者余榮華、徐雋、靳博、呂紹剛、孫小靜、劉志強、姚雪青、李剛、付文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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