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天涯上出現一個網帖《湖南司機被困太舊高速凍死車內》。據網帖描述,2月20日,陳海波駕駛客車帶人前往山西安排節日焰火燃放事宜,卻因錯過了通行時間被高速交警攔在了太舊高速路收費站。在退回服務區和駛出高速的請求均遭拒絕后,被困守在舊關收費站的陳海波,次日被發現“凍死車內”。前方4公裡處高速出口就是目的地,退后500米處是服務區,然而,他的生命出口卻被不可思議地“堵”住了。
盡管沒有人願意看到這樣的結局,但這樣的悲劇還是莫名其妙地上演了。唯一可以肯定的是,這樣的悲劇原本是可以避免的,如果出事當晚的氣溫沒有這麼冷,如果陳海波本人沒有在車內燒火爐,如果山西沒有出台夜間禁行客運車的規定……如果的如果,歸根結底,如果相關部門在執行禁行規定時能多一點人性化,多一點從被執行者的角度考慮,那麼,悲劇就是可以避免的。毋庸置疑,山西高速禁行客車的規定出發點是良好的,因為幾次特大車禍的出現,都是由於客運車司機疲勞駕駛所致,強制司機夜間休息是出於對司機的保護。但正是由於執行規定時所欠缺的那麼一點人性化,再加上各種意外因素疊加,才導致悲劇荒謬上演。
事實上,圍繞高速路總是爭議不斷,這種爭議不僅僅是因為其高昂的通行費用,更是由於發生在高速路上各種不可思議的不合理與不人性化。此前有司機鄒先生在湖南高速公路遇劫身無分文窘迫萬分,在湖南警察的幫助下,湖南境內一路免費暢行﹔到了廣州太和收費站時,工作人員卻執意不肯放行,沒收到錢就沒得商量。鄒先生稱,太和收費站工作人員那種不信任的眼神、刻板的態度,都讓他感到透骨的冷。事后,該高速路經營者上門道歉,並表示將從“人性化”角度出發去考慮可能出現的各類突發情況。去年北京暴雨,眼看高速公路即將被水淹沒,收費站入口沒有任何警示提醒,讓車主進入高速路等待水淹,而在出口卻嚴格執行收費程序,導致車主未能及時離開高速路,最終近百台車輛被大水沒頂。如果我們硬搬規定,那麼收費員按規章收費,交警按規定禁行,沒有錯,是啊,人家白紙黑字呢。但是,從規定的執行效果來看,顯然是相當不合理、不近人情,甚至是苛刻的,人家遇劫,你在落井下石﹔人家車被水淹,你在忙著收錢﹔人家人生路不熟,你還讓人家天寒地凍守著!
我們出台規定、制定法律,應該是本著以人為本的宗旨制訂的,是讓社會能夠更有序、更穩定地運作,這是一個社會良治的基本要求。我們並非不要履行規定、遵守法律,但是,如果執法能真正權衡與考量執法成本與執法效果,不是如此刻板執法,便不至於出現各種讓人痛心的財產和生命損失。高速公路是個特殊載體,它似乎是市場經濟的產物,依照市場規律在運作,所有高速公路都依托一個公司而存在,但事實上誰都不能否認,在不少高速公路背后都隱藏著一雙雙公權力的巨手,與各地政府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所以,高速公路的問題,往往超越探討經濟問題的范疇,正因如此,各高速路經營者更要自省,每次冷漠與無情背后是否都帶來一筆未償的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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