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日來,李雙江之子李某涉嫌輪奸案引發了社會普遍關注。他的母親夢鴿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按照法律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但又希望兒子能得到寬容,讓他的人生將來有一個新的生存空間。值得注意的是,李某雖然是未成年人,但他曾因毆打他人等尋舋滋事行為被收容教養一年,於是在輿論中出現了兩種截然不同的聲音:寬容和不配寬容。
案件發生后,李某的照片、名字被一些媒體不加處理地發布,其成長經歷、家庭成員也被網友連根扒出,甚至“幼時曾將同學推下樓”、“在美國讀書打架威脅同學”等也被“知情人士”曝光,這樣的“社會處罰”確實部分侵犯了未成年人的隱私權利,但從一定程度上說,這也是身為公眾人物必須付出的代價。公眾人物必然要讓渡部分私權空間,社會對他們遵紀守法和道德品行往往也有著更高期許,他們在享有媒體集中報道宣傳的同時,不可避免地會被公眾拿著放大鏡來監督。所以說,這樣的報道方式雖有值得商榷之處,但總體上還是符合媒體報道規律的,既不是“狂歡式輿論”,也不是“拒絕寬容”。
事實上,無論是法律還是輿論,向來都不缺少寬容之聲,尤其是對於未成年人。對於李某,媒體和公眾並沒有選擇“拒絕寬容”,而是積極尋求從制度上進行“理解”和“寬容”。目前,大部分媒體的反思集中在教育制度上,尤其是父母教育問題上,有媒體指出李某是“畸形教育文化的受害者”,對他應該“懷著一顆悲憫的心”。毋庸諱言,關於李某的家庭教育確實存在諸多問題,“年少時常犯錯,很少受懲罰”就是其中不可忽視的細節,父母的過分溺愛讓李某缺少敬畏之心,甚至是誤以為任何事情父母都能擺平。父母如此寬容,早已演變成了過分縱容,子女行為囂張、無視法紀也就在所難免。
媒體還有一種反思集中在收容教養制度上,認為李某曾被收容教養一年,偏重的懲罰是其重新犯罪的推手。當前的收容教養制度確實有待改進,但無論如何也不是李某再次犯罪的直接原因,更不能成為其繼續犯罪的托辭。況且,李某已經通過改名成功告別了過去,此前的收容教養對其的沖擊和影響並不大,也正是因為沒有從中汲取深刻教訓,才讓他出來后繼續我行我素,繼續缺少敬畏、無視法紀,終於釀成了嚴重的輪奸案件。將李某的再次犯罪原因歸咎於收容教養制度,也是一種寬容態度,但這樣的寬容何嘗不是一種縱容?一直以來,有一種“制度罪惡,個人無辜”式思維甚囂塵上,這樣的邏輯思維既站不住腳,也會縱容個體的罪惡。
我們並不缺乏寬容,恰恰相反,有的教育正在從一個極端走向另一個極端,有時對未成年人過於寬容最后演變成了一種縱容。一個孩子從小到大,無所畏懼是可怕的。小時候,對父母無所懼,上學時對校紀校規無所懼,成人后對法律無所懼,那麼做人就會沒有底線。“天不怕,地不怕”的人,還能指望他成為一個遵紀守法、品德高尚的人嗎?可在我們的現實語境中,面對日益增多的“問題少年”、“不良少年”,校紀校規軟弱無力,法律法規一味退讓,底線一天天降低。未成年人的是非觀淡薄,必須有嚴明的紀律讓他明白什麼是對,什麼是錯。一棵不經受風雨洗禮的小樹是不會長成參天大樹的,一個不經受挫折磨煉的孩子,注定成不了棟梁之材。
寬容是需要前提的,是建立在知錯就改的基礎上的。每個人都需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每個人都要承擔自己所造成的后果,不管你是不是未成年人。當缺乏敬畏之心和贖罪之心,繼續一而再、再而三地犯錯,甚至是犯更大的錯誤,寬容就意味著縱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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