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淮川 中國社科院近日發布社會保障綠皮書,在安徽、福建等5省市調查顯示,受調查的低保家庭中,6成不是貧困家庭,有近8成的貧困戶沒有享受低保救助。 “開奔馳領低保”、“住別墅領低保”之類的現象,已經嚴重刺痛了我們的眼睛。可無論這種現象多麼刺眼,都不如“低保家庭6成不是貧困家庭,有近8成的貧困戶沒有享受低保救助”的真實調查數據讓人震撼和痛心。 該吃低保的吃不上低保,不該吃低保的卻吃上低保,這種馬太效應背離了低保制度的本義。 該吃低保的吃不上低保,除了人為因素之外,應該說還有一定的客觀因素存在,“實踐中劃一條貧困線很難,在農村計算家庭收入,一直是困擾政策實施的一個主要問題”,再加上低保名額有限,不可避免存在一定的漏報。 但是,不該吃低保的人吃上低保,隻會是人為因素。 不該吃低保卻能吃上低保,不外乎3種情況:一是通過偽造証明和身份騙取低保,二是有些地方為解決矛盾糾紛,許以當事人低保,第三種就是人情保、關系保。其中,人情保、關系保所佔比例最高,還因為存在權力自肥和貪腐現象,危害性也最大。如廣東省惠東縣寶口鎮井湖村一村支書,其母親不符合條件卻長期領低保,其一位堂叔已死亡多年,卻仍領取低保2年多。 遺憾的是,現實中由於人情保、關系保太多,即便被查出,往往只是取消低保待遇,不少時候連冒領的低保金都沒有追回。由於對騙保者懲處過輕,對濫用職權者和瀆職者的處罰更是輕飄飄,甚至零懲處,導致這類現象難以得到有效遏制。 低保制度,是社會“濟貧”的最基礎內容,是當下社會對於經濟貧困的兜底之舉,是最直接的權利救濟。如果領低保不是憑條件,而是憑“本事”,低保制度的公信力,將大打折扣。
(來源:湖南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