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一號文件提出要創新農業生產經營體制,尊重和保護農戶生產經營的主體地位,培育和壯大新型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充分激發農村生產要素潛能。
農業生產經營體制的一大關鍵點是“由誰經營、怎麼經營”,這恰恰關系到土地利用效率、土地產出率和農業勞動生產率。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程國強說,通過創新農業生產經營體制,培育和造就一批新型職業農民,正是激活農業生產潛力的關鍵之舉。發展多種形式規模經營,構建集約化、專業化、社會化相結合的新型農業經營體系,就要求引導土地承包經營權有序流轉,著力發展多種形式的新型農民合作組織,大力發展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
專家表示,從農業自身來看,“誰來種地”、“誰來養豬”日益成為制約我國農業發展的突出問題,大力培養現代農業所需要的新型生產經營主體顯得尤為緊迫。正因此,中央提出在堅持家庭經營基礎地位的前提下,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可以預見,未來將從政策、資金、項目等多方面對新型經營主體進行適當扶持,鼓勵包括土地在內的農業資源適度向新型經營主體集中,以壯大發展專業大戶、家庭農場、專業合作社、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生產經營形式。
首先,要引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有序流轉。土地流轉的本質是優化土地資源配置,一方面可順應工業化、城鎮化進程下農村勞動力流動的趨勢,另一方面也有利於提高農業生產經營的標准化、集約化水平。去年全國土地經營權流轉面積已經達到20%。在此背景下,農業生產領域加快向產前、產后延伸,規模經營比例明顯上升,種養大戶、專業農戶明顯增多,我國畜牧水產養殖業規模化水平已達到50%以上。
其次,要鼓勵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健全利益聯結機制,推動各類經營組織深度融合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龍頭企業是關鍵,中介組織是紐帶,農戶是基礎。發展農業產業化是培育和帶動新型經營主體的有效形式。通過不斷強化良種繁育、原料基地等上游產業鏈建設,大力發展精深加工,拓展包裝儲藏、物流配送和市場營銷等下游環節,來輻射帶動專業合作社、專業大戶進入市場。
此外,還要大力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培育和造就一批新型職業農民,為解決今后“誰來種地”難題做出貢獻。專業合作社本質上是農民的聯合和合作,也是農民群眾的偉大創造和自願選擇。自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實施以來,我國平均每個月新增合作社數量近萬家,目前全國農戶總數的17.2%已經加入一個或多個合作社。合作社整體要闖市場,為其在與諸多市場主體的競爭中贏得優勢,社員依法行使對合作社事務的決策權和參與權。在合作中,標准化生產、專業化流通、市場化營銷的理念將會深入農戶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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