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服務提供者有沒有盡到技術上堵漏的職責,有沒有及時識別刪除非法廣告帖,有沒有撤除木馬病毒銷售的平台,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此類病毒有無公然存在、銷售、泛濫的空間。
同樣,公安機關加大打擊力度,主管部門切實履行監管職責,將在很大程度上壓縮此類病毒的“賣方市場”。《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規定,有關主管部門應當在各自職權范圍內依法履行職責,採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防范、制止和查處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個人電子信息的違法犯罪行為以及其他網絡信息違法犯罪行為。
此外,決定還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公民個人電子信息,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個人電子信息。對於“買方市場”而言,公民個人學法、守法,恪守隱私保護的法律邊界、道德底線,將在很大程度上縮小此類病毒的市場需求。
英國著名作家達雷爾曾經說:“犯罪總是以懲罰相補償﹔隻有處罰才能使犯罪得到償還。”對有違反《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行為的,決定也作出了相應規定:依法給予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吊銷許可証或者取消備案、關閉網站、禁止有關責任人員從事網絡服務業務等處罰,記入社會信用檔案並予以公布等。
24小時,人民日報法人微博對《誰動了我的聊天記錄》的摘報,轉發量超過4.6萬條。網友的高密度聚焦,符合媒體喚醒人們對網絡信息保護高度重視的初衷。隻有全社會高度重視,法律法規涉及的各方行動起來,切實履行法律義務,尊重他人權利,才能讓網絡信息保護這個“世界性技術難題”在優化管理的維度上獲得破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