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完善各類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方向和原則
完善各類國有資產管理體制,要堅持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和市場經濟改革方向。黨的十八大報告明確指出,要完善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要求我們在完善各類國有資產管理體制中,使各類國有資產實現最優化配置、最充分使用,爭取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統一﹔使國有經濟在經濟發展中的主導作用更好地發揮。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改革方向,要求我們在完善各類國有資產管理體制過程中,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遵循市場經濟規律經營管理國有資產,推動國有資本優化配置,實現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完善各類國有資產管理體制,要堅持國家所有、分級代表的原則。國家所有、分級代表,就是在堅持國有資產國家所有的前提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別代表國家履行出資人職責,享有所有者權益。國家所有是我國現行法律制度所規定的,也是從整體上落實對國有資產的管理、更好地配置國有資產所需要的。分級代表是現實的國有資產形成和管理的延續,也是調動各級政府積極性、更好地落實國有資產管理責任、推動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和最大限度發揮國有資產使用效率的要求。按照國家所有、分級代表的原則,各級政府要執行統一的國資監管法律法規,建立統一的基礎管理工作體系,上級政府國有資產監管機構依法對下級政府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完善各類國有資產管理體制,要堅持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所有權和經營權相分離的原則。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是理順政府與國有企業關系的核心。根據社會公共管理職能和所有者職能分開的原則,國資監管機構專門承擔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不承擔社會公共管理職能,社會公共管理部門從政府經濟調節和社會管理角度對各類所有制企業進行管理,不承擔出資人職責。按照政企分開以及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的原則,國資監管機構依法對企業的國有資產進行監管,不能干預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企業必須自覺接受國資監管機構的監管,不得損害所有者權益。
完善各類國有資產管理體制,要堅持權利、義務和責任相統一,管資產和管人、管事相結合的原則。各級國資監管機構經授權代表本級人民政府對國有資產履行出資人職責,享有資產收益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出資人權利,對出資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和發揮好國有資產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作用負責,接受本級人民政府的監督和考核。國資監管機構建立以績效考核、薪酬分配、領導人員管理和財務評價、產權管理、風險管控等為主線的工作閉環體系,實現管人、管事、管資產的有效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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