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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中国古代的民生【2】

李小宁

2016年08月25日09:40    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

(一)老子的民生思想

老子,名耳,字聃,姓李氏,是我国古代一位伟大的思想家,其民生思想主要体现于《道德经》一书。《道德经》共八十一章,五千余言,对后世影响深远。老子的《道德经》包含着丰富的思想意蕴,而民生思想则是其精髓所在。老子民生思想是“道治”,即执政者当以自然和谐之道经国治民,以达致社会的总体和谐。其民生思想内容可梳理为四个方面:尚民为先、崇俭抑奢、慎刑薄赋、以正治国。

1.尚民为先

老子具有强烈的爱民重民情结。他说,“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老子强调人的重要性,提倡执政者要尚民为先,“爱民治国”;要“以百姓为心”,要无私、“不争”。

具体而言,老子提出了三个方面:

首先,执政者要有宽广的胸怀,以民为上。

老子说,“圣人常无心,以百姓心为心,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德善。信者,吾信之;不信者,吾亦信之,德信。圣人在天下歙歙焉,为天下浑其心。百姓皆注其耳目,圣人皆孩之。”在处理与百姓的关系上,执政者要打破官本位思想,彻底摒弃“自见”“自是”“自伐”“自矜”的优势心理,“以百姓心为心”,谦逊地对待每一个人。“是以圣人欲上民,必以言下之。欲先民,必以身后之。”“是以圣人处上而民不重,处前而民不害。”做到以民为上,人民就会对执政者“乐推而不厌”。

其次,执政者要有“无私”的精神,舍己为民。

老子以天地长存为例,指出:“天长地久。天地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他认为,天地之所以长久,根本原因在于它们是为万物利益而生存,而不是为一己私利存活。老子借此暗喻执政者要无私无我,舍己为民。为了百姓的利益,执政者要毫不顾虑个人利害得失与生死存亡,做到“后其身”,“外其身”。只有这样,执政者才会得到人民的拥护和爱戴,从而得以“身先”与“身存”。

再次,执政者要有善良的心态,与民为善。

老子说:“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政善治,事善能,动善时。夫唯不争,故无尤。”执政者的善良是合乎“天道”的,正所谓“天之道,利而不害”。执政者要像“天道”一样,想得民心,顺民意,则需“知善之为善”,以善治民。

2.崇俭抑奢

节俭既是个人的修身之道,又是治国的安邦良策。通过执政者“去奢”,而使百姓得以生计。

他把节俭称为“三宝”之一。他说:“我恒有三宝,持而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俭”即“啬”,老子指出:“治人事天,莫若啬。夫唯啬,是谓早服;早服谓之重积德。”作为个人要注重修身,广积朴德,“塞其兑,闭其门”,“见素抱朴,少私寡欲”,不要过分地放纵自己的私欲,去追求感官的享乐。他说:“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食、色本是人的生理自然之欲。而音乐亦能调剂人的情感,也是有益的。但是,如果个人一味沉溺其中,则会导致“益生”。“益生”对个人发展极其有害,老子认为,“益生曰祥,心使气曰强”。个人一旦达到“强”,就会“物壮则老,谓之不道,不道早已”。可见,过分地纵情,将加速个人生命的提前终结。所以,“俭,故能广”。

老子把“俭”视为国家之“深根固柢”。他认为,如果执政者注重节俭,就不会搜刮榨取、残民自肥,国家则会长治久安。他以盛水器注水与刀剑捶打为喻,提醒执政者不要贪求财货。他说:“持而盈之,不如其已;揣而锐之,不可长保。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

他还告诫执政者不要误入歧途,追求奢华。他说,“使我介然有知,行于大道,唯施是畏。大道甚夷,而人好径。朝甚除,田甚芜,仓甚虚;服文彩,带利剑,厌饮食,财货有馀,是谓盗夸。非道也哉!”

执政者应“行于大道,唯施是畏”。但有些执政者却“大道甚夷,而民好径”。他们“服文采,带利剑,厌饮食”,居住的“朝甚除”,拥有的“财货有余”。与他们相比,百姓却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田甚芜”“仓甚虚”。对于这样“非道”的执政者,老子痛斥为“盗竽”,即强盗头子。在老子眼中,英明的执政者要“去奢”,“多言数穷,不若守中”。

3.慎刑薄赋

老子推崇“无为而治”,他反对执政者任意刑罚,横征暴敛,对百姓施以苛政,认为执政者应体察民情民意,施行慎刑薄赋的政策,以自然和谐之道来治理百姓。

老子说,“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无为而无不为。取天下常以无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说的就是要做到“无为而治”。

老子憎恨执政者随意设置严刑峻法,越职杀人。他认为,生杀予夺之权是由“天”掌握的,而“天”则从“法道”的角度出发,会委托“有司者”专职其事,其他任何人不得擅用。可见,老子并不反对刑罚,只是痛恨执政者违背“天”,任意实施刑罚。针对于此,老子郑重指出,执政者同百姓一样,在“道”的面前地位是平等的。“朴散,则为器。圣人用之,则为官长。”故此,作为执政者不能滥用私权,对百姓任意处置,“执而杀之”。如果这样将会激起民怨,民生怨心,就会耿耿于怀,“和大怨,必有馀怨”。那么执政者最终会削弱自己的统治基础。正如老子所言:“夫代司杀者杀,是代大匠斫。夫代大匠斫者,希有不伤其手矣。”

老子极力抨击执政者不顾百姓困苦,对百姓施以各种苛捐杂税,超过百姓生存的底线。他认为,国家正常运转,需要百姓负担一定的费用,这是合情合理的。但是,执政者不能为了“求生之厚”,过分地向百姓索取,造成百姓生活饥馑。老子说,“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民之轻死,以其上求生之厚,是以轻死。夫唯无以生为者,是贤于贵生。”“民之饥”就会引发百姓的反抗,出现“民之轻死”“民之难治”的局面,整个社会就会紊乱失控。在此,老子提到,百姓起来抗争当局,并不是他们自愿的,而是由执政者过分的刑罚苛税所导致的。特别是当执政者将百姓逼到“不畏威”“不畏死”的时候,“则大威至矣”,那就会危及国家社稷的生死存亡。为避免出现这种结果,执政者对于百姓就要“无狎其所居,无厌其所生”,采取“不自见”“不自爱”的优良作风。

4.以正治国

老子提倡公平正义,倡导“以正治国”,渴望建立一个秩序良好的“道治”社会。正如他所描绘的,“民各甘其食,美其服,安其俗,乐其业。”而达致此理想的和谐的社会,公正则是其首要的价值支撑。

首先要“知常”,即懂得常道,而常道即自然的法则。个人懂得了自然规律,就会宽容待人,宽容待人就会公正无私,公正无私就能考虑周全,考虑周全才最终符合自然的和谐之“天道”。如他自己所言,“知常容,容乃公,公乃全,全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

其次,人在懂得了自然和谐的规律之后,在行为上也要奉行公正。“圣人方而不割,廉而不刿,直而不肆,光而不耀。”

在这一方面,老子的言论还很多,诸如:

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吾何以知其然哉?以此: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人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盗贼多有。故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

治人事天,莫若啬。夫唯啬,是谓早服;早服谓之重积德;重积德则无不克;无不克则莫知其极,莫知其极,可以有国;有国之母,可以长久。是谓根深固柢,长生久视之道。

天之道,其犹张弓与,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是以圣人为而不恃,功成而不处,其不欲见贤。

老子的民生思想构成了完整的逻辑体系。其起点为尚民为先,合理内核为崇俭抑奢、慎刑薄赋,其终点为以正治国,贯穿于其中的主线是“道治”。在这个思想体系中,“道治”是灵魂,尚民为先是根本,崇俭抑奢、慎刑薄赋是表现,以正治国是目标,体现出老子对现实充满了关怀的民生思想。

老子所处时代正是春秋战国社会剧烈变革动荡的时代,世袭贵族制逐渐破坏,大小国之间激烈争夺、残酷吞并,造成民众流离失所、生活贫困,引起一些思想家的忧虑和疾呼。老子与儒、墨思想即在这一时期产生。老子的民生思想是下层社会民众对农业社会土地要求的直接的、初始的呼唤。虽然,老子的民生思想中有着很重的“小国寡民”小计、怀旧的因素,但他的带有辩证的治国利民的方术和思想却影响了千百年来的封建统治者,亦是我们今天需进一步挖掘、整理、吸收的思想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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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赵晶、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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