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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资本市场监管工作七大看点

2014年01月23日08:33   来源:证券日报

原标题:2014年资本市场监管工作七大看点

注册制方案预计上半年制定完成

当前我国已具备新股发行向注册制过渡的基本条件,但实施需要一个过程,并且要以《证券法》修改为前提

新股发行注册制这项工作,监管层正在加紧推进。

在21日召开的“2014年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证监会主席肖钢在谈到监管转型的主要任务时,其中一点是“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

“当前,我国已具备了向注册制过渡的基本条件。但实施还需要一个过程,并且要以《证券法》修改为前提。要抓紧制定过渡期安排,做好今年的新股发行审核工作。”肖钢表示。

尽管肖钢在今年的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并没有就注册制改革方案给出具体的时间表。但有消息人士透露,预计改革方案会在今年上半年制定完成,并报国务院审批。

注册制改革是推进监管转型的重要突破口,牵一发而动全身,必将带动和促进其他方面的改革。但是,对于在我国新股发行实行注册制,市场各方存在不同的观点。

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副院长刘胜军认为,注册制面临的最大挑战来自于我国还不够严厉的法制。他指出,一般来说,一个实行严刑峻法的股票市场才能杜绝欺诈行为,证监会在推进注册制的过程中必须通过修法来完善法律体系,才能给注册制保驾护航。

在中国上市公司法律风险实证研究课题组组长、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叶晓华看来,在注册制下,公司的价值主要是由投资者自己判断的,这意味着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将成为投资者投资决策的主要依据。因此能否保证上市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投资者需要的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帮助投资者合理评估上市公司的价值,作出正确的决策,实际上是注册制能否在中国取得成功的关键。

他指出,注册制下,价值投资的理念被逐步凸显,全面披露上市公司的法律风险整体状况,将能够为投资者做出正确的投资决定,提供重要的参考。因此,有必要将法律风险报告列入上市公司的常规披露信息。这一报告甚至应当包含如下内容:法律风险成本指数报告,上市公司结构性法律风险报告,运行性法律风险报告,主要法律风险提示,重大法律事项和综合评估等。( 本报记者 朱宝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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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朱书缘、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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