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2月14日电(万鹏)中央经济工作会议13日闭幕,会议分析了国际国内经济形势,提出了2014年经济工作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作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任务的第一年,2014年将会有哪些改革举措付诸实施,此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传递出哪些新信息?就此,记者专访了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王雍君。
王雍君指出,刚刚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立了2014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同时将保障粮食安全、调整产业结构、防控地方债务风险、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改善民生和提高对外开放,锁定为明年经济工作的六项主要任务。这是继十八届三中全会颁布实施《决定》之后,党的决策高层为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改革而开启的新局。新局明显地体现了一以贯之的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的工作基调和理念,旨在保持政策稳定性和连贯性的同时,推动《决定》对新一轮改革所做的顶层设计尽快付诸实施,这正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再造改革红利、启动新的增长动力源之前提条件。如何妥善应对改革红利消失和新的增长动力不明朗这两大挑战,正考验着执政者的执政能力和政府的施政能力。此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给出了初步答卷。其中的每项任务,都直接涉及重大而艰巨的改革。
他认为,会议释放出的主流改革信号,就是在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的战略基调下,以财税改革统揽新局。在六项任务所涉及的所有相关改革中,财税改革的份量最重。其中,防控地方债务风险和改善民生,本身就是财税改革的重要目标和组成部分。其他四项任务,则与财税改革密不可分。没有财税改革的支撑,这些任务将没有任何一个可以真正落到实处。以此言之,会议对明年启动新局所作的战略部署,与《决定》关于“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之论述,在理念和思路上高度契合。
王雍君指出,关于财税改革的部分,会议提及的范围相当广泛,主要包括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完善促进企业创新的税收政策、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调整支出结构、厉行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扩大营改增试点行业,以及防控和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其中,会议对债务风险防控问题的专门论述,可圈之点之处最为突出,凸现出在新局中的特殊重要性。逻辑上可以解读,如若不能及时和有效管控日益累积起来的地方债务风险,新局的所有任务和相关改革,都很可能劳而无功。
他谈到,会议对地方债务风险管控开具的两剂药方,切中现行债务管理体制之软肋。其一,以全口径预算管理作为实现源头控制的突破口和制高点。全口径预算的本质在于确保政府预算的完整性和全面性。多年来,由于政府债务在预算程序中严重缺位—债务举借和偿付均不遵循法定预算程序,特别是脱离正常的预算申报、审查、批准和执行控制程序,预算报告中也只是呈现出支离破碎的债务信息,以至预算程序无法有效约束和引导政府债务行为,这是导致债务规模日益膨胀、风险不断累积的关键原因。
其二,将债务纳入政绩考核,强调省区市要对本地区的地方债务负责。王雍君谈到,现行党政官员问责制存在不少明显的缺陷,而债务问责的缺失极大地助长了“管借不管还”的冒险行为。直到今天,“谁应对债务膨胀和风险累积负责”的问题,依然没有明确的答案。以此以往,后果不堪设想。
最后,王雍君指出,充分落实会议对防控与化解债务风险所作的决定,需要尽快推动10项相关的制度建设:
新增债务必须在预算准备和编制阶段申报,并经本级人大审查和批准,预算执行阶段原则上不得出台新增债务的政策;预算报告中须明确列示预算年度决定举借的债务和偿付的债务本息;中央政府尽快颁布实施全国和省级辖区的债务总额控制规则,比如债务余额不得超过GDP的某个百分比(各省应有区别);中央政府应明确规定所有1年期以上的政府债务资金,必须用于投资,不得用于经常性开支;中央、省级辖区、地市级辖区和县级辖区,应尽快建立对下的4级债务预警系统;各级政府应尽快编制和定期披露政府债务报告,包括债务存量、增量、类别、偿付以及量化的债务风险信息;尽快研究制定《地方债务管理法》;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稳各自的债务责任,上级政府不得向下级政府发出错误的(兜底)信号以避免道德风险;将债务问责纳入党政官员的问责机制中;推动政府债券市场和债券评级机构建设,逐步加强对政府债务的市场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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