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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和政府解决民生问题的思想与实践
王先俊
2013年06月19日10:22   来源:当代中国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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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王先俊,教授,安徽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

[摘要]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和政府对民生问题给予了高度关注,在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发展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体育事业、建立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制度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有价值的思想。在废除封建剥削制度,努力恢复国民经济、发展各项民生事业、建立和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并积累了以发展生产为根本,统筹兼顾、量力而行等民生建设的经验。这些思想、成就和经验无疑是我们今天继续加强和改善民生工作一份宝贵的历史财富。

[关键词]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和政府民生问题

解决民生问题是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中共十七大提出,必须“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1]中共十八大再次强调“加强社会建设,必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2]其实,民生问题一直是中国共产党极为关注的问题,民主革命时期如此,新中国成立初期更是这样。面对当时特殊的情况,党和政府提出了一系列解决民生问题的思想,并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改善民生,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新中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共产党成为全国范围的执政党,但是,当时党和政府所继承的是旧中国留下的千疮百孔、一穷二白的烂摊子,“生产萎缩,交通梗阻,民生困苦,失业众多”[3], “社会及组织机制支离破碎,公共秩序混乱,道德水准衰败,经过战争蹂躏的经济承受着高通货膨胀、高失业率的沉重压力”。[4]为了解决这些民生问题,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党和国家领导人进行了深入思考,提出了不少有价值的思想主张。

(一)关于保障和提高人民基本生活水平

刘少奇指出:现在中国劳动人民的生活水平还很低,还很穷困,“他们迫切地需要提高生活水平,过富裕的和有文化的生活。这是全国最大多数人民最大的要求和希望,也是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力求实现的最基本的任务”。[5]为了满足“全国最大多数人民最大的要求和希望”,完成这个“最基本的任务”,最根本的是恢复和发展生产。周恩来强调“生产是我们新中国的基本任务”,“不抓生产是不行的”。“当前各方面首先是需要恢复,然后再在这个基础上发展”,“农业的恢复是一切部门恢复的基础,没有饭吃,其他一切就都没有办法”。[6]毛泽东说:“我们今天要将革命战争进行到底,要医治长期战争遗留下来的创伤,要从事经济的文化的国防的各种建设工作,国家的收入不足,开支浩大,这就是我们今天所遇到的一项巨大困难。克服此种困难的方法,首先是全国人民在中央人民政府领导之下逐步地恢复与发展生产”。他还要求人民军队参加恢复和发展生产工作,指出“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号召全军,除继续作战和服勤务者而外,应当负担一部分生产任务,使我人民解放军不仅是一支国防军,而且是一支生产军,借以协同全国人民克服长期战争所遗留下来的困难,加速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建设”,人民解放军“必须担负一部分生产任务”,“生产项目应在人民政府允许之下,以农业、畜牧业、渔业、水利事业、手工业、各项建筑工程、各项可能从事的工业和运输事业为范围”。[7]毛泽东还强调,“国家预算要保证重点建设又要照顾人民生活”。[8]当然,保障和改善人民基本生活水平是一个过程,为了“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就需要进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使中国工业化”,而要实现工业化,又“需要由人民节省出大量的资金以投资于经济事业”,这又“不能不影响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速度”,“这一点,是应该使所有的工人和劳动者都来了解的”。[5](p7)“人民生活的改善,必须是渐进的,支票不可开得过多。过高的要求和暂时办不到的事情,要向人民公开地反复地解释”。[8](p159)总之,“逐步改善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是我们的经常性质和根本性质的任务。我们现在所做的工作当然是不够的,必须继续加强”。[9]

(二)关于就业、救济、养老和社会救助

就业是民生之本。由于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长期统治,造成了社会经济的不正常状态,旧中国遗留了广大的失业群。“革命胜利以后,整个旧的社会经济结构在各种不同的程度上正在重新改组,失业人员又有增多”。[7](p69)新中国政府对旧社会遗留人员采取全部包下来的政策,“武的包下来,文的也要包下来”,“全国公教人员要从现在的二百万增加到三百五十万。文武加起来,就是九百万”。[6](pp3~4)对于这些人员的就业和救济,刘少奇说:“在各大城市中,在可能范围内,救济失业工人就是完全必要的,不容缓办的。”[5](p22)毛泽东强调“这是一件大事,人民政府业已开始着手采取救济和安置失业人员的办法,以期有步骤地解决这个问题”。[7](p69)“必须认真地进行对于失业工人和失业知识分子的救济工作,有步骤地帮助失业者就业。必须继续认真地进行对于灾民的救济工作。”[7](p71)对于那些老弱病残人员,毛泽东要求各级组织和政府一定要做好养老工作,对“生计太困难者,先行接济,不使挨饿”。[10]1952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专门颁发了《关于劳动就业问题的决定》,提出“根据国家建设的需要,从全局设想、从实际出发、从长远打算着眼、从当前要办能办的事着手”,“逐步做到消灭失业”。[11]保障劳动就业、养老和享受社会救助问题还被写入1954年宪法,第91条、第93条分别写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国家通过国民经济有计划的发展,逐步扩大劳动就业,改善劳动条件和工资待遇,以保证公民享受这种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时候,有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举办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群众卫生事业,并且逐步扩大这些设施,以保证劳动者享受这种权利。”[9](p540)

(三)关于发展文化教育事业

当时党和政府提出的思想主要回答了“建设什么样的文化教育、如何建设这样的文化教育”的问题。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明确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文化教育为新民主主义的,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教育方法为理论与实际一致。人民政府应有计划有步骤地改革旧的教育制度、教育内容和教学法”,“有计划有步骤地实行普及教育,加强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注重技术教育,加强劳动者的业余教育和在职干部教育,给青年知识分子和旧知识分子以革命的政治教育”。[12]同年12月,全国第一次教育工作会议进一步确定了新中国文化教育工作的方针,提出开展文化教育的目的是“为人民服务,首先为工农兵服务,为当前的革命斗争与建设服务”;发展方针是“普及与提高的正确结合,即在普及的基础上提高,在提高的指导下普及。普及当然以工农兵为主要对象,但也不放松一般儿童教育的推广。在这样普及的基础上,从识字教育和基本政治文化科学教育,提高到较高级的科学技术和政治教育”。[12](pp87~88)1950年8月,周恩来在全国高等教育会议上的讲话再次明确了新中国“建设什么样的文化教育、如何建设这样的文化教育”的问题。他说,在文化教育上,我们反对的是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肃清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主义的思想,我们主张的是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教育。当前文化教育“有许多地方需要改革”,“对于文化教育的改革,应该根据《共同纲领》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6](pp18~20)

(四)关于发展医疗卫生体育事业

毛泽东强调“必须重视卫生、防疫和医疗工作”,“中央认为各级党委对于卫生、防疫和一般医疗工作的缺乏注意是党的工作中的一项重大缺点,必须加以改正。今后必须把卫生、防疫和一般医疗工作看作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极力发展这项工作……至少要将卫生工作和救灾防灾工作同等看待,而决不应该轻视卫生工作”。[7](p176)对于人民的生命健康问题,毛泽东尤为关注,多次就这个问题做出批示。1950年6月,他在一份批示中写道:“要各校注意健康第一,学习第二。营养不足,宜酌增经费”,“全国一切学校都应如此”。[13]1952年8月,他指出:“在实施增产节约的同时,必须注意职工的安全、健康和必不可少的福利。如果只注意前一方面,忘记后一方面,那是不对的。”[14]同年12月,毛泽东还给第二届全国卫生会议撰写了“动员起来,讲究卫生,减少疾病,提高健康水平,粉碎敌人的细菌战争”的题词。在这次会议上,周恩来强调:对于卫生工作,决不能有丝毫的松懈,必须把爱国卫生运动坚持下去,达到普遍深入和经常化。“卫生工作必须与群众运动相结合”,如果不与群众运动结合,卫生工作“面向工农兵”、“预防为主”、“团结中西医”的三大原则就不可能很好地贯彻。[15]1955年7月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一五”计划强调:“发展卫生、医疗事业是提高人民生活福利的一个重要方面。现有的预防、医疗和疗养的机构将逐步地扩大,并继续广泛地开展城乡人民的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公共卫生的管理,防止对人民危害严重的疾病,增进和保护人民的健康。”[16]周恩来还非常重视疾病防控工作,提出要把消灭血吸虫病“当作一个最主要的任务去做”。[17]“应该积极推广治疗血吸虫病的经验,有计划地分期分区地消灭危害严重的地方病”。[18]1954年1月,中共中央批转的一份关于体育工作的指示中指出:“改善人民的健康状况,增强人民体质,是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人民的体育运动还是国家的一项新的事业,各级党委必须予以充分的重视,加强领导”。[9](pp9~10)随后,周恩来又对发展体育工作进行了论述,提出“必须有健康的身体”,这是“一个政治任务”。“健康的身体是建设和保卫祖国的一个重要条件。这样看问题,就可以促进体育运动的发展”。“当前体育运动的方针是要普及和经常化。在普及的基础上才能提高,经常化了才会出人才”。[6](pp129~130)

除上述四个方面外,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和政府还就保障居民住房、工资分配等方面进行了论述,比如毛泽东曾说:“现在大城市房屋缺乏,已引起人民很大不满,必须有计划地建筑新房,修理旧房,满足人民的需要”,“北京市委所提组织公私合营的房产公司,修建房屋解决房荒的计划,各大城市凡严重缺乏房屋者均可仿行。”[10](p131)刘少奇强调:要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地改善职工生活”,“首先,应当保证职工的工资收入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逐步增加,并且继续贯彻执行按劳取酬的原则,改进工资制度和奖励制度”。[18](p70)这些思想同上述四个方面共同构成了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和政府解决民生问题的主要思想。

(责编:万鹏、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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