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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不利于城镇化的政府行为
城镇化无疑是未来中国重要的发展口号,但更是不可回避的经济规律。这要求政府在推进城镇化的进程中充分把握城镇化发展的本质,以科学合理的角色定位顺应城镇化的经济规律。
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城镇化的发展实际,新中国成立初期,城镇化发展更多地考虑政治、国家安全等非经济因素,是违背经济发展规律的计划导控型的城镇化。而改革开放以来,由于限制外来人口(主要表现为农民工)的偏见、大力发展小城镇(主要表现为盲目的农村城镇化)的情结以及对城乡差距的“盲目悲观”心态等主观上的错误认识,中国城镇化的发展同样并不顺利。显然,中国城镇化进程中,政府的作用不仅没有能够成为城镇化发展机遇,反而一定程度上成为城镇化发展的阻碍。
笔者认为,未来中国政府推进城镇化的重点不能是“建设”,而应该是“改革”,是改革过去政府行为中阻碍城镇化顺利推进及其作用发挥的内容,要以市场为基础,通过营造人口自由、合理、科学流动的体制机制、构建大中小城市及城镇协调有序推进的城镇体系、处理好集聚和城镇发展中非集聚地区以及非城镇的郊区和农村地区的边缘化发展问题等手段,以“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使得政府作用能够真正顺应城镇化发展规律,充分发挥城镇化在未来中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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