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无为而治”与“适时而动”
基于集聚的城镇化进程是市场和政府共同作用的结果,其顺利推进及发展带动效应的充分发挥,需要满足一定的前提条件:
一是要有灵敏的感知者,即完备充分的微观决策主体。基于集聚的城镇化主要表现在微观主体的集中布局,而城镇化进程中集聚效应的发挥,也是通过微观主体的行为来实现的。可以说,基于集聚的城镇化本来就是微观主体在市场作用下进行的资源配置在空间上的反映和表现。
这就要求,一方面,微观主体应该具有充分的经济理性,并且其行为具有“经济人”的特征。作为个人来讲,就是要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作为企业来讲,就是要追求企业利润的最大化。另一方面,微观主体要有实现其自由决策的条件,即能够让微观主体在自由宽松的条件下,进行利益最大化和利润最大化的决策和选择。
二是要有顺畅的传导者,即统一高效的要素市场体系。资源及相关经济要素进行最佳区位选择的一种重要基础性条件,就是要有统一高效的要素市场作为载体。这就意味着:第一,结构的完整性,即需要建立包含所有要素的市场体系;第二,联系的有机性。对于整个市场来讲,应该是一个联系紧密、合理互补、高度组织的一体化有机整体,尤其对于各类市场来讲,相互之间应该具有高度的关联性,显然,各自为政的“诸侯经济”是实现这个要求的大敌;第三,层次的多元性。有形的要素市场的作用(包括其集聚力和辐射力)是有宽度和广度的,克服这一限制的重要途径就是构建多层次的要素市场体系,尽可能地扩大其作用范围,增强城镇集聚经济与区域经济发展的相互联系和依存。
三是要有科学的引导者,即定位合理的政府扶持机制。市场作用的充分发挥其实也离不开具有合理定位的政府的支持作用。在基于集聚的城镇形成发展过程中,政府支持市场作用良性发挥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的投入,这个过程的顺利完成将大大提升城镇集聚的吸引力。从某种意义上说,基于集聚的城镇化的发展过程,就是各种微观主体决策机制下形成的经济组织与良好的城镇基础设施条件在一定的空间范围内结合互动发展的过程。从世界经济发展的历史看,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蓬勃发展的工业园区就是政府引导下基础设施的强力投入,在市场作用下引发集聚及城镇发展的典型案例。
实际上,前两个条件可以视为政府的“无为而治”,后一个条件可以视为政府的“适时而动”。可见,基于集聚的城镇化进程的顺利推进对政府作用定位有着严格的限制和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