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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大航母不如扶持中小企业
《中国经济周刊》:《意见》指出,要加强城市社区商业的科学规划和合理配置,加快建立“一刻钟便民消费圈”等,该如何根据城市各自的条件发展社区商业?
黄海:在《意见》指引下,社区商业面临大发展、大提高、大改善的良好机遇。为了迅速改变社区商业基础差、底子薄的状况,有关政策还应该进一步优化、完善。
《意见》给出了一系列措施,比如要求新建小区要有10%的面积用于商业服务业,还提出政府可以购买然后回租。但谁来购买,钱从哪里解决,这些问题都需要具体落实。否则最后这些预留商业网点还是会变成银行储蓄网点,或其他付得起高额房租的企业。
为了让城市社区商业更好地发展,应该考虑各级让商务部门进入相应地方的城乡建设规划委员会,以保证其对社区商业网点使用情况进行必要的指导、落实和监督。
《意见》对新建社区的商业服务设施面积作了明确规定,但目前大量存在的老旧居民区,10%的商业服务业面积如何兑现?对此也应有相应的规定。
早在2002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国家经贸委关于促进连锁经营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49号)中,就已明确规定省内跨区域经营的直营连锁企业,可由总部统一申报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但政策发布10年来,除个别省市、个别企业外,绝大部分地区根本没有实施。社区连锁商业本来就本小利微,如不能统一纳税则负担过重,建议从社区连锁商业开始,限期落实国务院关于统一纳税的政策。
《中国经济周刊》:大中城市对流通规模很关注,纷纷引进大的商业企业,建城市综合体,但中小商业企业面临的却是生存难题,对此您怎么看?
黄海: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商务部当然要重视培养大型流通企业的问题,省政府也可以考虑,但到了地市县商务部门,还把培育大型流通企业作为重要任务就是错误的。各级政府部门应该意识到,流通产业不同于工业,重点不应当放在培育大航母上,应该放在扶持中小企业上。流通业的主体是中小微企业和广大个体商户,如果没有对他们的扶持,方便生活、吸纳就业等任务就很难实现。我国培养“商业航母”这么多年,能进入世界500强的只有浙江物产一家。
中国的中小微企业大都经营非常困难,很多政策没有落实到位,流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更加困难。所以,作为地方流通主管部门,应该改变一下观念,多给流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一点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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