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任务,同时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治保障。
党的十八大从我国改革发展新形势和人民群众新期待出发,对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提出了总体要求、作出了重要部署。我们只有深刻认识、准确把握、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我国政治发展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战略思想和工作部署,才能确保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始终充满生机活力、朝着正确方向不断发展。
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政治发展道路,归根结底取决于这个国家最广大人民的意志,取决于这个国家的具体国情和历史文化条件。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是我国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事关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既要坚定不移,又要积极稳妥,特别是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政治发展和政治体制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有领导、有步骤地协调推进。认真贯彻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部署,要紧紧抓住民主法治这个关键。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
落实好根本和基本的政治制度。根本和基本的政治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和重要载体。要坚定不移坚持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要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在完善体制机制上下功夫,在服务全省大局上下功夫,在推动实际工作上下功夫,为发挥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提供保障。
提高全社会依法治理水平。一个社会的法治水平,是民主的重要体现,也是民主的重要保障。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统筹安排立法项目,更加注重修改完善现行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更加注重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要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提高公职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决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要加大监督力度,发挥权力机关、人民群众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增强监督实效,促进各级政府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监督权,切实提升公正廉洁执法水平。
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是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的实践,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坚持和发展民主选举制度,完善以村(居)民会议和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制度,健全以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管理制度,落实以村(居)务公开和民主评议为主要载体的民主监督制度,全面实施城市社区“四有一创”机制建设,做到有人干事、有地议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使城乡社区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民主自治、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激发工作活力。发挥基层各类组织协同作用,实现政府管理和基层民主有机结合。
牢牢抓住历史机遇,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将展现出更加旺盛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