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景均:对腐败只要真反,就有办法、有希望
中央纪委就反腐问计专家学者
王岐山开会谈反腐禁念稿 专家建议官员公开房产
(图片说明:党建专家、红旗出版社原副总编辑黄苇町)
人民网北京12月4日电 (记者李晓明)11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京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八位专家学者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党建专家、红旗出版社原副总编辑黄苇町在会上提出了以房产公开为突破口,推进官员财产公开制度等设想,为此,人民网记者专访了黄苇町。他认为,无论从过去反腐倡廉工作已打下的坚实基础看,还是从换届后的大环境看,当前都是我们党的反腐败斗争取得新突破的重要契机。黄苇町指出,民心所向,是我们党最重要的执政资源,而党内存在的以权谋私和消极腐败现象,是最伤民心、失民心的。党的十八大报告和新一届中央领导的讲话、中央纪委的通知,都旗帜鲜明地把反腐败作为最重要的任务之一来抓,社会反响热烈。尽管也有人持半信半疑的观望态度,但大多数干部群众的反腐败期待更加殷切,信心更加高涨,热情也更加高涨。我们要顺势而为,在坚决惩治腐败上有新突破,在有效预防腐败上有新进展。
他认为,反腐败工作应从以下几方面有选择地重点突破:
一是在推进官员财产公开制度上要有新突破。黄苇町认为,目前社会呼声最高,这也是国际反腐败斗争已证明行之有效的反腐败措施,我们党应积极回应。但官员财政公开涉及一系列基础制度建设,包括健全社会征信体系,完善就个人所得和财产课税的基础工作,各种薪酬发放和消费活动非现金化、通过转账“留痕”等,要做的工作很多,也会受到一些无法说清自己财产来源的官员的抵制和阻挠。在全面推行条件尚不成熟时,可以先部分启动。例如可以把试点扩大到一个省的范围或副省级城市,包括当地的省级领导和中管干部带头公布财产;或采取“新人新办法”方式,要求被晋升职务的领导干部,至少是新任的党政正职,主动申报或公开财产。使他们作为“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底气更足,抓廉政建设力度更大。此外也可以将房产公开作为突破口。一些不法商人以房行贿、一些中层以下实权官员把购房升值作为洗钱手段,是众所周知的事实。由于各种隐性收入大量存在,目前核查官员全部财产和收入难度还较大。但房产需实名登记,也已能够实现全国联网,查清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名下有多少房产,从技术层面已不成问题,实施起来相对容易。而且房产价值高,官员率先实行房产公开,很容易查实其购房款是否来自合法收入,也是发现腐败的最明显线索。俄罗斯政府最近规定,官员超过家庭年总收入3倍的大宗消费,必须向社会公开。他们是真做还是做样子,尚有待于观察,但我国如果在这方面取得突破,必将有效地推进我国的反腐倡廉建设。
二是要在制度和法规的执行上有新突破,强化法纪的威慑力。王安石就说过“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不难于听言,而难于言之必效”。法纪观念淡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是中国社会的老问题。这同样会反映到政治生活中。黄苇町说,我国颁布的反腐败法规和制度之多,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可比,已经基本覆盖了各方面的廉政要求。但也有些“书面制度”因为原则性要求多、操作性规定少,特别是缺乏必要的约束措施,还没有完全转变为事实制度。这突出表现在一些领导干部对“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态度上。这项制度已实施多年,近些年来也没少讲。但从执行效果看,也许是执行情况最糟的制度之一。有人对组织掌握的就报告,认为别人还不知道的就不报告;有人看别人报告就报告,别人不报告自己就不报告;还有的干脆置若罔闻,导致这项规定在不少地方形同虚设。而制度出台后如果不执行也无后果,会比没有出台这项制度更糟糕,因为它意味着所有制度的权威性都可以被挑战。因此,今后除了要针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建立少量的单项制度外,应以精简、整合、规范、修订现有制度为主,中心是如何解决制度执行力问题。包括对个人申报的财产、房产、收入、亲属子女经商、移民等事项,不能停留在“备案”待查上,要实行个人申报和组织主动核查相结合,即由接受申报的部门每年按一定比例随机核查,要有专职的核查人员和经费保障。有群众反映的优先核查,对虚假申报者立案查处,这样就可以增加制度的威慑力和约束力,也才能较快地实现党风政风根本好转。
专家解读十八大报告——总体概括: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经济建设:
政治建设:
社会建设:
文化建设:
生态文明建设:
党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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