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鼓励和引导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目前,我国有私营企业980多万家,个体工商户3700多万户,非公有制经济固定资产投资超过全国的60%,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一半,提供了80%以上的城镇就业岗位和90%以上的新增就业岗位。坚持“充分尊重、广泛联系、加强团结、热情帮助、积极引导”的方针,引导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把自身的发展与国家的发展结合起来,把个人富裕与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结合起来,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坚持义利兼顾、以义为先,致力先富帮后富,实现共同富裕,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五)巩固壮大港澳台海外爱国力量,推进全体中华儿女的大团结大联合
发展壮大港澳爱国力量,引导他们支持特别行政区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循序渐进推进民主,促进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在爱国爱港、爱国爱澳旗帜下的大团结。深入做好台湾人民工作,重点做好常住大陆青少年、职工、少数民族等群体的工作,不断增强他们对祖国的文化认同、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对“台独”分裂势力作坚决斗争。以凝聚侨心、汇集侨智、发挥侨力为目标,坚持把维护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的根本利益作为侨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支持海外侨胞、归侨侨眷关心和参与祖国现代化建设与和平统一大业。
(本文选自人民出版社已出版的十八大报告辅导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