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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每餐不超60元,鲍鱼、茅台不得上桌……温州“史上最细”公务接待规定初见成效

十八大热词·整治庸懒散奢:公务接待费 半年降四成

记者  袁亚平

2012年11月28日08:13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毕传国绘

十八大报告指出,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着力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优良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政风民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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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市出台严控公务接待的政策已近半年。近日,温州市纪委通报称,政策执行效果较好,公务接待费用支出下降四成左右。但仍有一些单位执行“不给力”,存在工作餐超标、转移费用等问题。温州将进一步深化改革,出台执行情况与年度考绩挂钩等相应措施。

在温州市行政中心食堂二楼自助餐厅,有各类主食和10多种家常菜肴、水果,定价50元一位。50多名县(市)民政部门负责人在参加市里工作会议之后,陆续走进自助餐厅就餐。一名杨姓副局长说:“自助餐的形式很好,各取所需,不会浪费。”

温州市机关一名处长在自助餐厅招待了外地客人,他说:“在这接待,礼节少了,时间省了,也更加方便了。”

从今年7月起,温州市委、市政府要求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直属各单位按照《关于改革和加强公务接待管理的通知》及其实施细则,在公务接待中执行“三严四禁”,即严格执行工作餐制度,严格执行公务卡消费制度,严格执行公示报告制度;禁止午餐饮酒,禁止同城接待,禁止超规格接待,禁止经费超支。具体包括,工作餐每人每餐不超60元;陪餐人不得多于客人数;同城单位不得互相宴请;野生黄鱼、鲍鱼和鱼翅等高档菜,茅台和五粮液等高档酒,不得上桌;公务接待要逐月公示报告等规定。

这个被外界评为“史上最细标准”的公务接待实施细则,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近日,温州市纪委对“三严四禁”执行情况进行了通报。

各地接待费明显下降

基本杜绝了同城接待、中餐饮酒和高标准接待

从督查情况看,温州市公务接待改革取得预期成效。

温州市鹿城区等地及多数市直单位,提倡机关食堂接待。乐清市重点检查公务接待、镇街廉政食堂建设等情况,按季度对被接待费用发生额最高的6个部门发告知书。

通报指出,“因县(市、区)接待情况为季报,尚无法全面汇总,但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各地接待费支出都有明显下降。”其中,7月的接待费支出总额,较前6个月平均数下降了40.8%。基本杜绝了同城接待、中餐饮酒和高标准接待,近程公务活动很少有公务用餐,市内远程公务也较好落实了工作餐有关规定。

公务卡取代现金支付

支付的项目、金额要与发票内容一致,符合规定才能报销

有了严密的制度,加上可靠的技术,以此规范公务接待,“卡紧”公务消费。

素有浙江“南大门”之称的苍南县,县本级165个预算单位全面实施了公务卡改革,明确规定办公费、印刷费等16项公务消费必须使用个人公务卡进行结算。同时,凡在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场所发生公务支出,按规定支付给个人的支出,或是签证费、快递费等目前只能使用现金结算的支出,可暂不使用个人公务卡结算。

“公务卡的推广有利于减少现金交易的漏洞和由此滋生的腐败行为。”苍南县财政局纪检组长陈碧芳说,“实行公务卡强制结算,公务卡支付的项目、金额必须要与发票内容对得上,符合规定才能报销,而且经手人从支付到报销不接触现金。”

一些单位执行不给力

将深化改革,出台执行情况与年度考绩挂钩等应对措施

温州市纪委通报了发现的六类主要问题:

一些单位对贯彻“三严四禁”规定仍在观望,部分县(市、区)推迟实施时间,少数市直单位没有督促下属单位严格执行;一些单位未落实公务卡制度,未按照规定在接待费报销时附上菜单明细表,个别单位仍存在酒店签单现象;部分县(市、区)接待市级领导机关和部门时存在超标准接待问题,少数市直单位工作餐定点未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定点星级酒店,没有认真执行60元标准,个别单位尚未落实工作餐定点单位;一些单位没有公示公开公务接待情况,个别单位仅公开会计报表或接待总批次、总金额,没有按规定项目公开、主动接受监督;超额度接待问题较突出,一些单位1至7月接待费用支出已接近全年控制数,个别单位已超过全年控制数;存在转移转嫁接待费用问题,如没有把接待用酒纳入接待费管理,向县(市、区)及下属单位转嫁接待费用等。

针对督查出现的问题,温州将进一步深化改革,出台相应的措施,比如重新核定部门接待费额度、执行情况与年度考绩挂钩等。

(责编:万鹏、朱书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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