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努力开创统一战线工作新局面
党的十八大立足新的历史起点,对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思路、具体目标、重点任务等作出战略部署,将使我们党进一步统一思想,引领全国人民坚定不移地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统一战线要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的关系,巩固共同的思想政治基础,广泛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创造活力,为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胜利作出贡献。
(一)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目前,我国8个民主党派有84万多成员,全国工商联组织有294万多会员。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推进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支持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引导他们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提升多党合作制度的整体效能;围绕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的制定和贯彻执行情况,中共各级党委依法执政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民主监督;支持各民主党派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目标和原则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与中国共产党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选拔和推荐更多优秀党外人士担任各级国家机关领导职务,搞好党与党外人士的团结合作。
(二)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我国少数民族人口1.1亿,占全国总人口的8.49%,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面积占全国国土面积的64%。要加大投入,帮助少数民族地区更快发展起来,同全国一起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正确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培养更多高素质的少数民族干部,维护和促进民族地区改革发展稳定的良好局面。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民族文化的发展方向,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建设中华民族的共有精神家园。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使各民族更多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条件下,要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共谋国家的强盛和统一。对达赖集团、“三股势力”等打着民族旗号搞分裂主义的势力,必须进行坚决揭露和斗争。
(三)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我国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等五大宗教,信教群众超过1亿。宗教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认识宗教在社会主义社会长期存在的客观现实,努力探索和掌握宗教现象的内在规律,不断提高宗教工作水平,把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团结到我们党的周围,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共同目标而奋斗。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推进宗教事务管理法制化,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对涉及社会公共领域的宗教行为,应尽可能纳入一般社会管理范围,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应法律法规进行管理。促进宗教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学习,形成和谐的宗教关系。防止宗教狂热、极端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