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形成和发展的进程,是一个不断把实践中的成功经验和理论上的正确认识转化和定型为制度、不断进行制度创新和完善的历史进程
人类社会发展史表明,阶级统治、发展模式、发展道路,总是体现为一定的制度安排。社会变革,归根结底是制度的更新与重塑。如果说,勇于实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源头活水,科学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指路明灯,制度建设就是它的大厦梁柱。邓小平同志曾经讲,制度更具有根本性基础性稳定性,还是制度更靠得住些。江泽民同志也说,在改革的实践中,有了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经过研究和总结,就要适时地制定新的有关法律法规。人类社会的递嬗演进证明,任何实践中的成功经验、任何先进的科学理论,如果不固化为制度,如果不转化为制度安排,就是不稳定的、不确定的、不具备可持续性的。正因为如此,在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伟大历史进程中,我们党在重视实践开拓、理论创新的同时,也高度重视制度建设,适时通过制度创新固化了改革开放的成果,形成了初步定型、日臻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改革开放30多年的历史也是一部制度建设史、制度创新史。我们党在坚持和发展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创立和奠基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的同时,进一步完善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创立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及建立在这些制度基础上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等各项具体制度。这些制度,从宏观到微观,从框架到细部,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厦的轮廓日益清晰了起来,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路基日益坚固了起来。这些制度既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体现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基本原则,又没有离开人类文明的大道,借鉴和吸收了人类在长期的发展进程中,包括在资本主义条件下所形成的优秀的、有益的制度文明成果,例如市场经济、民主政治等等。因而显示出巨大的优越性和旺盛的生命力。但是,社会在不断发展,情况在不断变化,人民群众有许多新需求、新期待,制度创新和建设的任务依然任重而道远。胡锦涛同志在报告中指出,必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不失时机深化重要领域改革,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所以,在新的起点上坚持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进一步强化制度保障的观念,把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放在更突出的位置,做到改革开放的实践每深化一步,党的创新理论的步伐每前行一步,制度建设就跟进一步,不断强基固本、兴利除弊,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真正成为人类优越的制度,既造福于中国人民,也为一切真心实意推进人类进步事业的人们所向往。
总之,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三位一体、相互交织、环环紧扣,贯穿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道路开拓的全过程。实践形态、理论形态和制度形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三种基本形态,也可以说是它的三原色,共同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绚丽风景;是它的三根支柱,共同支撑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恢宏大厦。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我们一定要按照十八大报告所要求的,进一步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更好地坚持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的辩证统一,奋勇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广阔的发展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