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今后一段时期推进行政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今后一段时期行政体制改革的目标要求,这就是:“要按照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目标,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按照这一目标要求,加快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要着重抓好以下方面的改革。
(一)继续简政放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转变政府职能是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也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关键。政府职能转变的基本方向和目标,是实现三个方面的转变,即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为此,一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简政放权。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切实减少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更大程度更广范围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要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加强和改进国家宏观调控,完善宏观调控体系,着力提高宏观调控和管理水平。二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场监管,不断完善市场体系,创造良好市场环境,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三要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从体制、法制、政策、能力、人才和信息化方面全面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营造既有活力又有秩序的社会环境,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健全部门职责体系
大部门制是一种合理设置机构、优化职能配置的政府组织模式。实行大部门制改革,不仅可以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和行政运行机制,有效克服行政体制中机构重叠、职能交叉,权责脱节、职责不清,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弊端,而且有利于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提高决策水平,有利于整合公务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因此,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也是实现政府管理科学化的重要途径。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进一步强调,要“坚定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党的十八大报告更加明确要求,要“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健全部门职责体系”,这体现了中央对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优化政府组织结构的决心。推进大部门制改革,要对职能相近、管理分散的机构进行合并,对职责交叉重复、相互扯皮、长期难以协调解决的机构进行合并调整,以利于权责统一、提高整体效能。同时,要对职能范围过宽、权力过分集中的机构进行适当分设,以改变部门结构失衡和运行中顾此失彼的现象。建立健全部门职责体系,是政府全面正确履行职能的基础。要科学划分、合理界定政府各部门职能,包括综合部门与专业部门、专业部门与专业部门的职责关系,明确各部门责任,确保权责一致。要进一步理顺部门关系,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
(三)优化行政层级和行政区划设置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优化行政层级和行政区划设置,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市)改革,深化乡镇行政体制改革”。按照这一要求,必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以及政府职能转变的新要求,认真解决我国当前行政层级和行政区划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一要进一步优化行政层级。合理、协调的行政层级是国家行政权力顺畅、高效运行的重要条件和基础。要合理确定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职能与责任,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要科学界定和明确省以下不同层级地方政府职能与权责关系,充分发挥地方各级政府的积极性。近几年,一些省实行省直接管理县(市)的改革,这是减少行政层级、提高行政效率的重要探索。但由于我们国家大,各地发展不平衡,也由于历史的和当前的情况不同,这方面的改革要积极而慎重地进行,不搞一个模式,不能一刀切。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决策,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继续进行探索,要及时总结经验,加以正确引导。二要进一步优化行政区划设置。行政区划是国家行政管理的基础,区划设置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关系行政管理的效能。近些年来,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政府职能转变以及城市化发展对行政区划设置提出了新要求,要按照有利于促进科学发展、有利于优化配置资源、有利于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和更好提供公共服务的原则,合理调整行政区划。要简化行政管理层级,适时适度地调整行政区规模和管理幅度。通过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合理配置行政资源,提高行政能力与效率。三要深化乡镇行政体制改革。乡镇政府等基层政权组织是国家政权的基石,乡镇行政体制直接关系到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要按照因地制宜、精简效能、权责一致的原则,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机构设置,精简机构人员,创新服务方式,提高行政效率,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基层行政体制和运行机制。探索对经济总量较大、吸纳人口较多的县城和小城镇,赋予其与经济总量和管理人口规模相适应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同时,各级机构都要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减少领导职数,降低行政成本。这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方面。
(四)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这是加快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的重要方面。一要树立现代行政理念,创新服务和管理模式。善于运用市场机制、社会力量,善于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行电子政务,优化管理流程,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使行政管理富有成效。二要全面推行依法行政,着力建设法治政府。进一步加强行政立法、执法和监督工作,加强行政程序和行政监督制度建设,规范政府行为,推进政府建设和行政工作法治化、制度化。三要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扩大政务公开范围,保障公众对公共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创造条件让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政府、监督政府、支持政府。四要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健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机制,合理界定决策权限,规范决策行为。完善决策信息系统和决策智力支持系统。五要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和通信技术,推进公共管理和服务的信息化、现代化。六要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加快完善行政绩效评估标准、指标体系和评估机制、评估方法,有效引导和督促各级政府和工作人员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加快推进统计制度改革,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加强行政绩效监督检查,特别是要让广大群众参与政府绩效考评,充分听取人民群众意见。要注重运用绩效考评结果,严明奖惩办法,加快完善责任追究制度。这样,才能有效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五)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事业单位改革与行政体制改革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既是政府自身改革的延伸,也是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理顺政府与事业单位之间的关系,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任务。要按照到2020年建立起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中国特色公益服务体系的总体目标,遵循“分类指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的工作方针,科学划分事业单位类别,创新体制机制,尤其要着力深化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人事管理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改革,构建公益服务新格局。要在清理规范基础上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基本完成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的改革,在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改革方面取得明显进展,进一步优化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制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