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资料图片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在任何情况下都要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国情,推进任何方面的改革发展都要牢牢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是20世纪70年代末以后,中国共产党人在重新审视国情并深刻反思国内外社会主义发展经验教训基础上的理论创造。这个理论的提出,确定了中国社会主义社会的方位和坐标,成为构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大厦的坚实柱石。
一
关于社会主义的发展阶段问题,马克思恩格斯在创立科学社会主义学说时就曾提出过一些原则性的设想。在《共产党宣言》、《哥达纲领批判》等著作中,马克思把取代资本主义的未来社会划分为三个阶段,即“过渡时期”、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和共产主义“高级阶段”。列宁依据俄国社会主义实践,把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称作社会主义社会,认为社会主义社会也将经历若干阶段,并提出了“初级形式的社会主义”、“发达的社会主义”、“完全的社会主义”等概念。新中国建立后,毛泽东在带领全党探索中国社会主义道路的过程中,曾将社会主义分为“进入”和“完成”两种状态,并把“建立”和“建成”作了区分;他还提出了社会主义又可能分为“不发达”和“比较发达”两个阶段的思想。
但是,不管是苏联还是我们党,在对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认识上都曾出现严重偏差。“文化大革命”结束后,通过反思历史经验教训,我们党对中国国情和中国社会主义所处发展阶段问题进行重新认识。1977年10月,邓小平第三次复出不久就指出:“人们都说中国是个大国,其实只有两点大,一是人口多,二是地方大。就发展水平来说,是个小国,顶多也是个中小国家,连中等国家都算不上。”(《邓小平思想年谱》,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第73页)1978年8月,他又说:“各国的发展阶段不同,消灭资本主义,建立共产主义,这是一个很长的历史过程。”1979年3月,陈云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也提出:“我们搞四个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强国,是在什么情况下进行的。讲实事求是,先要把‘实事’搞清楚。”(中央文献研究室编:《陈云传》(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1557页)1979年初,在中共中央召开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与会专家就社会主义发展阶段问题也进行了较深入的讨论。在此基础上,9月,在经党的十一届四中全会讨论通过、由叶剑英作的《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三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明确指出: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还不完善,经济和文化还不发达”,“还处在幼年时期”,“在我国实现现代化,必然要有一个由初级到高级的过程。”(《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295、300、307页)这个讲话实际上已蕴含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思想。
在党的正式文献中,第一次明确使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概念,是1981年6月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决议》说:“尽管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处于初级的阶段,但是毫无疑问,我国已经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任何否认这个基本事实的观点都是错误的。”一年后,党的十二大报告重申了“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现正处在初级发展阶段”论断,并特别指明物质文明不发达是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的根本特征。但十二大以后,由于有人对我国社会主义还处在“初级阶段”的论断提出质疑,认为我国目前是处在“共产主义初级阶段”而非“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受此影响,此后几年里理论界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讨论一度陷于沉寂。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人们的认识不断深化。1986年5、6月间,《人民日报》相继发表《关于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阶段》、《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是一切事业的成功之道》等文章,重提我国社会主义发展阶段问题,由此引发了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问题的新一轮讨论。在此背景下,1986年9月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再次重申了“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的论断。1987年11月,彭真在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八次会议讨论《决议》的联组会上发言指出:“作为社会制度,马克思是把共产主义分为初级和高级两个阶段的,即社会主义阶段和共产主义阶段。即使他说的那个初级阶段,也是建立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已经相当高的基础上的社会主义,我们还没有达到那个程度。‘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即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的初级阶段。”
专家解读十八大报告——总体概括: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经济建设:
政治建设:
社会建设:
文化建设:
生态文明建设:
党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