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虽然党的正式文件中已三次使用了“初级阶段”的提法,但都未加以详细诠释。这样,人们关注的焦点就集中到了1987年召开的中共十三大上。1987年2月6日,邓小平就十三大报告的起草等问题发表谈话,提出“十三大报告要在理论上阐述什么是社会主义,讲清楚我们的改革是不是社会主义”,要申明“改革开放的必要,在理论上讲得更加明白”。3月21日,就十三大报告的总体设计,中央主要负责人给邓小平写信,信中提出:“全篇拟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作为立论的根据……‘初级阶段’这个提法,在党的文件中已三次出现(历史问题决议、十二大报告、精神文明决议),但都没有发挥。如您同意,报告的起草工作就准备循着这个思路加以展开。”3月25日邓小平批示:“这个设计好。”一个月以后,4月26日,邓小平在会见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总理什特劳加尔时又说:“现在虽说我们也在搞社会主义,但事实上不够格。”“不够格”的社会主义,也就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
进入1987年,随着十三大各项筹备工作的展开和总体设想的确定,国内思想理论界也逐渐兴起了一股研究、讨论和宣传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热潮。北京、安徽、浙江、上海等地的理论工作者先后召开各种研讨会,就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些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展开深入讨论。9月底,安徽省哲学原理研究会就“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这一论断邀请专家座谈,座谈中讨论的问题包括:“1.社会主义社会的标志是什么?是单项标志,还是多项标志?它的根本标志是什么?2.社会主义发展过程中有哪几个阶段?它们划分的主要依据是什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有什么特定涵义?3.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中国社会主义发展的特有阶段,还是所有社会主义国家的必经阶段?4.为什么我们搞了近40年的社会主义,到目前还处在初级阶段?根源何在?5.初级阶段在我国整个社会主义发展过程中占有什么历史地位?6.怎样才能使我国的社会主义的发展从初级阶段较顺利地进入新的历史阶段?”1987年8月,十三大报告在征求党内意见时,各地讨论中提出的10多个涉及全局和原则性的重大理论问题,就包括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如何论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以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起始时间等问题。
在邓小平确定指导性意见、十三大报告草稿讨论和理论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1987年10月党的十三大报告第一次全面系统地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报告指出:“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这个论断,包括两层含义。第一,我国社会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我们必须坚持而不能离开社会主义。第二,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还处在初级阶段。”报告强调,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是泛指任何国家进入社会主义都会经历的起始阶段,而是特指我国在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特定阶段。”
党的十三大系统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阐明了初级阶段的性质、特征、主要矛盾和历史任务,提出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从而确立了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框架中的支柱地位,这表明我们党对中国国情和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高度。对此,匈牙利、南斯拉夫、印度、保加利亚、奥地利等许多国家的通讯社和报纸纷纷发表评论给予高度关注,日本《世界日报》的评论认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提出在中国社会主义历史上是“划时代的”,“今后在进一步推进改革开放路线时,将成为克服障碍、顺利推行政策的理论武器”。
三
党的十三大以后,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学习和讨论进一步深入。中央有关部门成立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研究联络小组”,一些重要理论研究部门还制定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研究的规划并作了相关部署。十三大以后,邓小平也有过多次涉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谈话。1987年11月16日,在同日本社会党委员长土井多贺子的谈话时,邓小平指出:十三大有两大特点,第一个就是“阐述了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在这个理论指导下,坚定地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和政策”。1988年6月22日,在同埃塞俄比亚总统谈话时,邓小平告诉客人:1957年后我们党发生了“左”的错误,其总体表现就是“制定的政策超越了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在1992年初发表的南方谈话中,邓小平进一步指出:“我们搞社会主义才几十年,还处在初级阶段。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还需要一个很长的历史阶段,需要我们几代人、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坚持不懈地努力奋斗,决不能掉以轻心。”
世纪之交,面对改革发展的新情况和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1997年召开的党的十五大在十三大的基础上,再次论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郑重强调:“十一届三中全会前我们在建设社会主义中出现失误的根本原因之一,就在于提出的一些任务和政策超越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近二十年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成功的根本原因之一,就是克服了那些超越阶段的错误观念和政策,又抵制了抛弃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错误主张。这样做,没有离开社会主义,而是在脚踏实地建设社会主义”。十五大报告在深入阐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方位、基本特征、主要任务的基础上,提出和阐述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纲领。2002年,党的十六大重申:“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宣告:“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报告从八个方面深入分析了当前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认识。党的十八大对此也作出了重要论述。
30多年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作为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最重要的理论创新之一,已被牢牢地嵌入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总体框架之中。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强调认清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并不是要妄自菲薄、自甘落后,而是要坚持把它作为推进改革、谋划发展的根本依据。我们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立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的实际,奋力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
(作者系中央党校中共党史教研部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