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社區        注冊

第一章  產權界定的重要性

第二節  土地確權:新一輪農村改革的啟動

厲以寧

2014年04月02日09:25   來源:人民網-理論頻道

三、土地確權和土地流轉

近些年,土地流轉已經在中國廣大農村逐漸推廣,或轉包,或租賃,或委托經營,或土地折股加入農民專業合作社、工商企業、農業企業等等。外地務工、開店、開作坊、經營商業活動的農村居民認為,與其讓自己的承包土地閑置或由留守農村的老人以低效率方式自耕自收自銷,不如進行土地流轉,這樣可以取得較高的收入。

但據我們在湖北、江蘇、山東幾省的調研,發現從事土地流轉的農戶普遍存在一個顧慮,這就是心裡不踏實,即久而久之,流轉出去的承包地還屬不屬於自己。他們認為,這些租出去的土地、入了股的土地將來能不能收回自營?如果對方不願意歸還,自己該怎麼辦?去索取,對方不給,怎麼處理?或者,對方不願歸還原來的那塊土地,而是歸還面積相當但土質較差的另一塊土地,又如何對待?諸如此類的問題都令從事土地流轉的農民不安。

土地確權以后,農民得到了承包土地的經營權証,他們對這一類可能發生的土地轉包、租賃、入股退股糾紛等問題有了底線,即認為土地確權是對自身權益的維護,從而願意以轉包、租賃、入股等形式把土地流轉出去。關鍵在於:第一,不必擔心土地轉包、租賃、入股之后會喪失自己的財產權﹔第二,不必擔心土地流轉以后自己會得不到應有的收益,如轉包費收入、租金收入或股份分紅等收益。這樣就形成了良性循環,即土地確權后農民對土地流轉有了信心,於是導致較多的農民願意把自己承包的土地轉包、租賃或折成股份入股而獲得議定的收入,從而又會有更多的農民加入土地流轉的行列,進一步擴大農業規模經營的隊伍。

我們在一些省市調研時還發現,土地確權固然為土地流轉創造了使從事土地流轉的農業承包戶安心、放心的良好條件,但仍有一個重要的問題並未因此得到解決,這就是:還需要有完善的土地流轉市場與之相配合。不少地方隻有一個為土地流轉服務的辦公室或信息中心,或為土地流轉雙方提供信息服務的大廳。有這樣的辦公室、信息中心或大廳,要比沒有這樣的設施要好一些。但也應當承認,僅有這樣的設施是遠遠不夠的。要知道,對從事土地流轉的供求雙方來說,更需要的是一個土地流轉市場。土地流轉市場不僅能夠提供供求信息,而且還給供求雙方提供可以成交的機會,並且價格(或土地流轉的實際收益)也將在市場競爭中趨向合理,每個當事人(無論是供方還是需方)都有選擇的機會,然后再作出決策。這一方面可以促進轉包、租賃、入股等土地流轉行為規范化,使供求雙方的信息不對稱性盡可能減少﹔另一方面可以引致更多的潛在的供方和需方擺脫觀望狀態,進入土地流轉行列。從減少土地流轉信息不對稱性現象這一角度來看,這是效率與公平兼顧的一種做法。

今后在陸續擴大土地確權工作試點范圍和推動土地流轉工作時,在積極引導土地流轉有序和規范化運作方面,有必要培育有關土地流轉市場的中介服務組織。需認識到這是一項對以后完善土地流轉市場具有重要意義的工作。有了健全的、完善的土地流轉中介服務組織體系,可以防止土地流轉過程中發生改變土地使用方向,以及防止當事人把承包土地流轉給非農業人員從事非農活動的做法。同時,中介服務組織的完善和規范化的運作還有利於減少土地流轉過程中的供求糾紛,防止供給方(農業承包戶)在土地流轉后出現失地、無地現象,或出現得不到應有的收入的狀況。此外,還應提及與土地流轉工作相配套的農村土地評估體系的建設。要培育一批熟悉農村實際情況又懂得資產評估的專業人員,這樣既有助於確保農民的收益,還可以在增強農民信心的基礎上促進土地流轉的進一步開展。


使用微信“掃一掃”功能添加“學習微平台”
(責編:實習生、謝磊)
相關專題
· 理論書庫
· 厲以寧專欄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

熱點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