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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古代中華思想中的核心價值觀

季明

2014年02月13日11:11   

五、信:誠信盡職

“信”,是中華民族傳統價值觀中的另一核心價值理念和規范要求,一直被視為做人的根本和美德之一。所謂 “立人之道”、“進德修業之本”、“立政之本”和“立國之本”,都離不開“信”。 “信”常與“忠”、“誠”連語,為“忠信”、“誠信”。作為價值理念和道德規范,“信”的核心內涵,是真實無妄,指對某種信念、原則和語言出自內心的忠誠,不欺騙、不失言、不妄語。“誠信”,就是要人們誠實而又守信,盡到對他人、社會和國家的責任和義務,滿善於心,言行一致。

“誠信”的價值理念和道德規范,與“忠”相通,也與“仁、義”相連。“誠”發於“仁”,“信”體現“義”。孔子不僅提出“人而無信,不知其可”,而且認為“民無信不立”。荀子不僅認為“誠信”是朋友倫理、交際倫理的道德規范,而且認為一切倫理關系都應以“誠信”為本。從總體上講,中華民族傳統核心價值觀中所講的“信”,強調無論上下關系,還是左右關系,都要講“誠信”之德,言行一致,表裡如一,樂善好施,博濟於民,安於本分,忠於職守。

第一,真誠。儒家肯定宇宙萬物是一種客觀實際的存在,它並非虛假的、虛無的、被設定的,而是真實的存在。“人道”作為“天道”在人類社會的具體表現,也同樣真實無妄,道德實實在在地存在於天、地、人“三才”之中。人應該效法“天道”,具有真實無妄的品質。因此,“誠信”首先是對宇宙存在的價值肯定,是對人的本性、道德價值的肯定。它強調人的存在、人的道德本質與天地自然的本質是完全一致的,故有了天人合一的思想和思維文化。所謂“誠之者”、“思誠者”,就是要求人們尊重客觀天道,認同客觀天道,遵循客觀天道,按照人的本質去生活,去行動,使天然的德行化為自然的行為,無一絲一毫的勉強、做作,這就叫作“真實無妄”。

第二,敬業。敬業,指忠於職守,即“盡職”。中國古代有所謂“百工”之說,有士、農、工、商“四民”的劃分。各種不同的職業活動,共同維系社會的運轉,推動社會的發展。不同的職業,承擔著不同的社會責任,它們都為社會的生存和發展所必需。不同職業的人,都可以對社會發展做出積極貢獻。“盡職”首先要求每個人必須熱愛自己的本職工作,要求士、農、工、商對待自己的工作都應該兢兢業業,即盡職盡責。從事不同職業的人,隻有努力做好本職工作,對工作盡心盡力,在職業崗位上為社會發展作貢獻,才符合人的道德要求,才能體現自己的人生價值。中華民族傳統核心價值觀崇尚腳踏實地的朴實作風,貶斥“大事不得、小事不為”的浮華氣息,提倡干一行、愛一行、干好一行。盡職盡責,表現了勤勞品德,“習勤勞以盡職”。正是在這種價值觀念的影響下,中華民族世世代代勤勞勇敢,默默奉獻,創建了中華民族的燦爛文明。

第三,誠實。“信”的實質,是“真實無妄”,是對宇宙真實本性的價值肯定。從價值理念上說,“信”是對人的真實本性的忠誠,是對道德的忠實,因而有了做人要誠實的價值觀念。它追求道德上與“善”相一致的“真”,而非一般意義上的“真”。“信”的價值理念,強調在人際交往中不應該輕易許諾,許諾就是承擔的一種責任,違背諾言就是一種非常惡劣的撒謊行為,是不誠實的最壞表現。所說的話,既要符合實際,更需要踐行,遵守約定,符合道德規范,即“信於約”、“守於義”。這樣才會體現出一種誠實的品質,使人們樂於與之交往。

為人誠實,忠於真理、忠於正義、忠於民族、忠於國家、忠於職守,乃人之為人的根本。《論語•學而》雲:“為人謀而不忠乎?”《荀子•堯問》曰:“忠誠盛於內,賁於外,形於四海。”一個有忠有義的人,是最為中國人看中的真正的大寫的人。在市場經濟快速發展的今天,在西方資本主義價值觀的影響下,我們許多人信奉個人主義、享樂主義、歷史虛無主義,重溫中華傳統文化價值觀的智慧內涵和合理內核,顯然有助於我們的價值觀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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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萬鵬、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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