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社區        注冊

第三章 古代中華思想中的核心價值觀

季明

2014年02月13日11:11   

四、智:智慧明辨

“智”在古代漢語中通“知”,即理智、智慧。“智”,是中華民族傳統核心價值觀的基本價值理念之一。中國傳統文化認為,道德離不開智慧,道德本身就是最高的智慧,也是智慧思考的結果,是一種認識境界,表現為對自然天道、社會公道正義和人生價值的大徹大悟,對是非、善惡、美丑的理性把握。

我國先哲把“智”看作是心靈通向人的內在價值本性和道德本性的燭照,認為道德和“仁愛”精神是人的首要的、根本性的智慧,強調智慧是一種“善惡是非之知”和“德性之知”。孔子認為,“智”是實現“仁”的重要條件,將“智仁勇”並稱為“天下之達德”,並居其首。孟子把“智”看成是判別是非、善惡的一種能力,並將“智”與“仁”、“義”、“禮”並稱。董仲舒強調“必仁且智”,把“智”與 “仁”、“義”、“禮”、“信”並稱,作為“五常”。

中華民族傳統核心價值觀講“智”,主要包括以下含義:其一,“明智”在於懂得遵“道”﹔其二,“明智”在於利人利國﹔其三,“明智”在於慎言慎行﹔其四,“明智”在於自知知人﹔其五,“明智”在於見微達變。此外,“明智”還包括好學知過,量力而行,居安思危等。“智”的核心,是辨明是非、善惡、美丑、真假,樹立明確的價值追求和道德認知,即良知。良知,即辨別是非、善惡、真假,推己及人。“智”作為中華民族傳統核心價值觀,體現了重視理性、追求真理、判斷是非的特點。

第一,理性。所謂“智”,即知識和理性,在中華民族傳統核心價值觀中,主要指價值理性和實用理性。前者體現的是一種對道德認識的理性把握要求,后者體現的是一種對事物認識的理性把握要求。孟子把它規定為“是非之心”,即人們意識中判斷是非、善惡、美丑的能力和觀念。后儒稱“智”為“德性之知”,就是認識、把握自己的良心,促進道德完善,通過“窮天地萬物之理”,認識萬物的本性,從而悟出道德的真諦,以此來擴充、完善自己的人格。儒家認為,人與萬物具有共同的本性——天理,“吾性中之理”與天地萬物之理,只是一個“理”,認識了“萬物之理”,便認識了“吾性中之理”。儒家要求人們溫文爾雅,不走極端,不感情用事,不盲目跟風,都體現了一種價值理性精神。而格物致知、經世致用的較真、務實作風要求,則體現了古代中國人實用理性精神。

第二,求真。中華民族傳統核心價值觀強調“智”是道德認識,是“仁”、“義”、“禮”、“信”四德的工具,是人類道德自覺的前提。在儒家看來,禽獸也有類似於道德的行為,如所謂“虎狼、父子之仁”、“蜂蟻、群臣之義”等,但是“仁義”在於動物只是自然行為,在於人則是“好學”、“力行”的自覺行為,是“人之獨”。這種區別,即在於人有理性,能夠獲得真理認識,並以此自覺地指導自己的行為准則。因此,要運用“智”去認識“仁”、“義”、“禮”、“信”,而“仁”的實質、“義”的宜度、“禮”的節文、“信”的誠否,都必須由“智”來認識、理解、辨別。隻有通過“智”,才能使它們轉化為內在的價值理念和道德精神。人的一切道德品質、道德觀念、道德行為,都離不開“智”,都滲透著“智”的因素。也就是說,隻有“智”,才能求得道德之“真”,體現“求真”的精神。

第三,創新。中華民族傳統核心價值觀講“智”,並非西方人所講的那種純粹理性,而是追求價值理性和實用理性,即對“仁”、“義”、“禮”、“信”等的認同與理解。知的目的在於行,是說認識世界的目的在於為道德生活服務,知行統一、知行合一都是在這種道德生活意義上來加以強調的。一言以蔽之,“智”應該是內在於道德認識並為道德原則服務的一種品質,否則就是“惑”而不是“智”,至多是一種小聰明罷了。也就是說,人的理性認識能力隻有與道德原則相結合,並貫徹道德行為之中,才能成為人的重要道德品質。中華民族傳統核心價值觀之所以強調“知”對“行”的指導作用,是認為“智”、知識或認識本身並不是目的,而只是手段,理性知識隻有落實到行動上,落實到實踐上,才真正具有價值意義。因此,在一定的意義上,中華民族傳統核心價值觀所講的“智”,突出了“認識創新”和“實踐創新”的重要意義。


使用微信“掃一掃”功能添加“學習微平台”
(責編:萬鵬、謝磊)
相關專題
· 理論書庫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

熱點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