厘清日常監管與稽查執法的關系
日常監管與稽查執法需要相互結合、協調發展,進而提高監管效率和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力度
日前召開的2014年全國証券期貨監管工作會議再次透露出要厘清日常監管與稽查執法的關系。對於資本市場的日常監管和稽查執法,証監會主席肖鋼在去年的証券期貨稽查執法工作會議上就強調,稽查執法工作是証監會的一項主要業務與核心工作,是加快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實現市場創新發展的重要基礎,是履行“兩維護、一促進”職責的根本保障。
對此,對外經貿大學金融產品與投資研究中心主任宋國良接受《証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稽查執法主要是對違法違規事件進行事后的查處,日常監管主要是制度的建立,建立防范體系、防范措施,這兩者需要在監管層的監管方面相互結合、協調的發展,這樣可以在日后的執法過程當中進一步提高監管的效率和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的力度。
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証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也表示,從最近一段時期的違法違規案例可以看出,監管層在日常監管和稽查執法方面都加大了力度。
董登新指出,監管層在制度方面的完善和健全需要適應過程,在制度確立后需要按照制度的規范來操作和運作。但是,在這其中依然會出現原有制度出現漏洞的情況,這就需要對可能存在的漏洞進行日常監管和稽查執法,進而對違法違規行為起到威懾和震懾的作用,同時也會對未來制度的完善起到一定的依據作用。
而對於厘清日常監管與稽查執法的關系,宋國良認為,對於這兩者關系不能片面的去理解,制定兩者的工作規則需要在信息的公布上及時溝通,並且要循序漸進的發展和協同配合。此外,目前資本市場是在不斷變化的情況下發展的,而政府需要在這種不斷變化的過程中把握政策的尺度。與此同時,隨著市場的不斷變化,監管手段與稽查執法也要在相互配合的狀態下尋找一個協調發展的平衡點。 (本報記者 丁 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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